车辆段新购设备议价招标公告
车辆段新购设备议价招标公告
包头车辆段新购设备议价公告
编号:2020JG-01
定于2020年6月10日15:00在包头车辆段议价确定2020年技术改造新购设备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
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客车微控单车试验器和微控试风设备标定仪 | 台 | 2 | 中标后30天 | 呼和库检和包头库检各1台 | ||
2 | 三阀试验台升级改造 | 套 | 1 | 中标后30天 | 包头车辆段 | ||
3 | 万向轴注油机 | 台 | 1 | 中标后30天 | 呼东动车所 | ||
4 | 20吨起重机滑线升级改造 | 台 | 2 | 中标后30天 | 包头车辆段 |
二、主要项目:
(一)客车微控单车试验器和微控试风设备标定仪:
1.该设备用于我段现用客车微控单车试验器和微控试风设备执行器传感器的标定;设备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的通知》(铁总运[2015]266号)文件要求。
2.应用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25℃~+50℃。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3.技术性能要求:
3.1技术标准:符合《铁路客车专用检修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程》铁总运〔2015〕266号文有关要求,定期对既有客车单车试验器、微控试风系统执行器以及无线风压监测仪的传感器进行校准与标定,校准与标定数据可以保存,并查询和打印,压力校准装置数据和连接头需要与既有既有客车单车试验器、微控试风系统兼容。
3.2技术参数要求:
数字压力表工作:DC 9V(无汞碱性电池);功率:60mW;精度:±0.2%F· S;量程:0--1.6MPa;风压:600~800 kPa;灰尘:≤50 μm;供给的空气应为无水气、无油质、无杂质微粒等;内部管径:DN25;整机重量:≤15 kg;整机尺寸长×宽×高:≤670 mm×280 mm×390 mm。
4.系统采用一体化管路,选用无缝不锈钢管直接焊接成型,并且经过漏泄、试压等工艺,避免管路接头过多,出现漏风缺陷,影响校准精度。
5.移动底座设计小巧轻便,方便检修人员在检修库内推动行走,能轻易通过库内平交铁路。底座为两轮结构高弹性橡胶轮,具有减震功能,防止移动过程中,将标准压力表损坏。投标文件须提供实物图片,方为实质性响应。
6.连接头多样化,具有制动管接头、总风管接头、风源风钩及内螺纹接头,且分别配备球阀控制接头通路,可实现不同接头进行对接。投标文件须提供实物图片,方为实质性响应。
7.壳体采用冷轧板折弯成型,具有防水,抗冲击等作用。
8.可以对所有部位压力传感器进行校准和标定,也可对单个压力传感器进行单独校准和标定。
9.设备自带0.2级精密数字压力表,用于对比压力传感器压力,为检验传感器是否满足精度要求,提供有力保障。投标文件须提供实物图片,方为实质性响应。
10.质量保证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该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提供近年来三份或以上销售业绩,设备质保期一年。
11.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中标单位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中标单位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中标单位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在收到用户的售后服务要求(附设备故障描述)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做出答复、诊断、排除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单位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零件以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12.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操作人员,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中标方负责使用单位的技术培训,包括提供设备操作规程、自检自修范围、主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等文件及易损配件清单。
13.配件、附件要求:提供3套完整纸质技术资料或说明书,1套电子版(含电气原理图及电器主要参数;操作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保养内容及方法等)。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产品编号及生产厂家盖章等)
14.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对本文提到的技术规格进行逐条响应,不能仅用“响应”等文字描述,应说明响应的具体方案、图片及截图。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5.其他要求:
15.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
15.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15.3投标人具有客车用单车试验器及客车用微控试风系统的生产制造资质和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
15.4投标人应在2015年至今无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15.5投标产品在2015年至今不存在因质量、履约等原因而被铁路相关部门通报。
15.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015年至今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二)三阀试验台升级改造
1.对我段既有1套由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三阀试验台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设备满足各型高度阀和差压阀试验要求,同时满足《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三阀(高度阀、差压阀和空重车调整阀)和蓄电池箱检修两项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19]94号)文件要求。
2. 高度阀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2.1 LV型高度阀
(1)气密性试验
a)在供气端充至600 kPa 压缩空气后,封闭两端管路,测量供气阀端管路压降,要求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b)当空气弹簧端充至600 kPa 压缩空气后,封闭两端管路,测量空气弹簧端管路压降,要求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c)同时在两端充至600 kPa 压缩空气后,封闭两端管路,测量两端管路压降,要求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d)高度阀气密试验合格后向阀体内注入二甲基硅油(参数见表19),注油量约为(125±5)ml,硅油面加至阀杆组成中心(±5 mm)位置,注入硅油后进行性能试验。
(2)性能试验
a)不感区测试
将检测端置于阀排风的任一位置,使通路向大气开放,将空气弹簧通路与600 kPa 的压缩空气连接,并将检测端轻轻地向排风方向移动,测出空气由排风口开始排出时的检测端位置,然后,将空气弹簧通路向大气开放。对给气通路一侧,也按上述方法进行,测出空气向空气弹簧通路开始排出时的检测端位置,要求所测定的两个位置的距离为6 mm~14 mm。
b)动作延迟测试
杠杆从水平位迅速向上或向下变位20 mm 处开始计时至供、排风阀开始供/排风的时间须为(3±1)s。
c)流量测试
总风压力600 kPa,打开供气阀开始计时至40 L 风缸的压缩空气达到200 kPa 时为止所需时间。或者把风缸充满500 kPa 压缩空气后,打开排风阀开始计时,至压缩空气降到300 kPa 时所需时间,该时间须小于40 s。
(3)高度阀试验完毕后放置24 h,阀体外部不许有漏油现象。
2.2 FBO 型高度阀
(1)气密性试验
a)将高度阀进风口连接600 kPa 压缩空气,检查阀体表面、出风口及排风口漏泄情况,要求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b)将高度阀出风口连接600 kPa 压缩空气,检查阀体表面、出风口及排风口漏泄情况,要求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2)性能试验
试验标准连杆长度为120 mm;AM96 转向架装用FBO 型高度阀试验标准连杆长度150 mm。
a)无感带区试验
将高度阀进风口连接400 kPa 压缩空气,使水平杆处于接近0 点的位置,然后将水平杆分别向上、向下移动至3 mm~7 mm。此时,在出风口应能检查到压缩空气排出。
b)空气流量试验
将高度阀进风口连接500 kPa 压缩空气,出风口连接40L 风缸II。使水平杆迅速向上移动20 mm,使高度阀处于充气位置,待40L 风缸II 的空气压力由0 达到200 kPa 时,所需的时间须小于40s;继续将风缸II 的压力充至500 kPa 的时间须小于44s;使水平杆回到水平位置后迅速向下移动20 mm,使高度阀处于排气位置,待风缸II 的空气压力从500 kPa 达到300 kPa 时,所需时间须小于40s。
2.3 SAB(法维莱) 型高度阀
(1)气密性试验
a)供气端通入600kPa气压,保压1min,漏泄量不大于3kPa。
b)空气弹簧端通入600kPa气压,保压1min,漏泄量不大于3kPa。
c)同时在高度阀两端通入600kPa气压,保压1min,漏泄量不大于3kPa。
(2)性能测试:
a)无感区测试:将检测端置于阀排风的任一位置,使通路向大气开放,将空气弹簧通路与600KPa的压缩空气连接,并将检测端轻轻地向排风方向移动,测出空气由排风口开始排出时的检测端位置,然后,将空气弹簧通路向大气开放。对给气通路一侧,也按上述方法进行,测出空气向空气弹簧通路开始排出时的检测端位置,要求所测定的两个位置的距离分别为3-7mm。
b)流量测试:总风压力600kPa,打开供气阀开始计时至40L风缸的压缩空气达到200kPa时为止所需时间,该时间须小于40s;把风缸充满500kPa压缩空气后,打开排气阀开始计时,至压缩空气降到300kPa时所需时间,该时间须小于40s。
3.差压阀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3.1 DP型差压阀
(1)气密性试验
差压阀的两端接通600 kPa 压缩空气,封闭两端管路,测量阀体两端管路压降。保压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2)开启压力试验
将差压阀的一侧与大气相通,另一侧与空气管路相通,缓慢增加空气管路中的压力,当差压阀与大气相通的一侧有气体排出时,记录空气管路中的压力即为开启压力,开启压力应满足(150±20)kPa。
(3)关闭压力试验
将差压阀的一侧与大气相通,另一侧与压力为500 kPa 的40L 风缸相连接,打开风缸与差压阀之前的阀门,当差压阀停止排风时,记录风缸中的压力值即为关闭压力,关闭压力满足(150±20)kPa。
(4)反向试验
在差压阀另一端重复开启压力试验及关闭压力试验。
3.2 FBO 型差压阀
(1)气密性试验
分别向差压阀的两个连接口充入600 kPa 压缩空气,使用肥皂水涂刷阀体表面,不许存在鼓泡,保压1 min 漏泄量不大于3 kPa。
(2)性能试验
将差压阀的两个连接口分别连接2 个40 L 的风缸,风缸分别定义为风缸I 和风缸II。
a)启动试验
将风缸I 内的压力充至200 kPa,此时风缸II 应能检查到风压。
b)动作压差试验
将风缸I 的压力充至400 kPa,待压力稳定后,两风缸压差应为(150±20)kPa。
c)综合压差试验
两个风缸内压力均充至500 kPa,然后将风缸II 降至200 kPa,待压力稳定后,两风缸压差应为(150±20)kPa。
d)反向试验
在差压阀另在差压阀另一端重复启动试验、动作试验及综合压差试验。
3.3 SAB(法维莱) 型差压阀
(1)气密性试验
分别向差压阀的两个连接口充入600 kPa压缩空气,使用肥皂水涂刷阀体表面,不许存在鼓泡。
(2)性能试验
将差压阀的两个连接口分别连接2个40 L的风缸,风缸分别定义为风缸I和风缸II。
a)启动试验
将风缸I内的压力充至200 kPa,此时风缸II应能检查到风压。
b)动作压差试验
将风缸I的压力充至400 kPa,待压力稳定后,两风缸压差应为(150±20)kPa。
c)综合压差试验
两个风缸内压力均充至500 kPa,然后将风缸II降至200 kPa,待压力稳定后,两风缸压差应为(150±20)kPa。
d)反向试验
在差压阀另一端重复启动试验、动作试验及综合压差试验。
4.升级改造时根据各型高度阀和差压阀试验要求,新增卡具,且能满足各型高度阀和差压阀不拆水平杆试验要求。
5.质量保证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该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提供近年来三份或以上销售业绩,设备质保期一年。
6.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中标单位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中标单位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中标单位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在收到用户的售后服务要求(附设备故障描述)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做出答复、诊断、排除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单位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零件以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7.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操作人员,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中标方负责使用单位的技术培训,包括提供设备操作规程、自检自修范围、主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等文件及易损配件清单。
8.配件、附件要求:提供3套完整纸质技术资料或说明书,1套电子版(含电气原理图及电器主要参数;操作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保养内容及方法等)。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产品编号及生产厂家盖章等)
9.其他要求:
9.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
9.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9.3投标人具有三阀试验台的生产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
9.4投标人应在2015年至今无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9.5投标产品在2015年至今不存在因质量、履约等原因而被铁路相关部门通报。
9.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015年至今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三)万向轴注油机
1.满足动车组进行万向轴部位的润滑脂加注作业需求。设备符合动车组检修工艺相关规定。
2.技术参数
油脂储油箱容积:不小于50L;
单次油脂加注量:在(0~1000)g之间,并可自行进行设定;
单次最大油脂量:(1000g)加注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油脂加注量精度:±3%;
3.主要结构及性能
3.1该设备主要由电机、油泵、流量检测装置、调压阀、放气阀、高压软管、数显加油枪、卷管器、卷线盘以及电气控制、仪器仪表等零部件组成,要求该设备成熟可靠,投标人需具有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的油脂加注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评审资料。
3.2设备的电机、油泵及流量检测装置、加油枪等主要部件采用知名品牌产品。设备机体、机架及主要结构件采用优质碳钢制造,表面防锈喷塑处理。
3.3设备具有报警功能,可对超压、超时及不出油等故障现象以灯光、蜂鸣等方式提醒操作人员。
3.4设备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油脂加注模式。自动模式用于对设置完成的流量和压力进行自动加注,可对油脂加注的流量和压力进行设置,实现油脂的定量、定压加注。手动模式用于小批次、临时加注及自动模式失效情况下对油脂进行定量加注。
3.5设备配备两套计量采集系统,分别满足自动模式和手动模式下,对加注油脂的流量和压力进行数据采集。自动模式下的机体计量采集系统为机体内的计量采集装置及各仪表对流量和压力数据进行设定、采集和显示。手动模式下由手持数显加油枪对流量数据进行采集、显示。
3.6自动模式的油脂加注的压力、流量、时间采用数字显示方式,并具有存储、记录功能。手动模式的加油枪采用数显加油枪,加油枪可对油泵开关机进行控制。
3.7加油管直径为采用优质耐压油管、需具有较强的耐腐蚀性,长度8米。
3.8注油嘴采用快速接头,可快速连接至机车各轴承加油嘴进行油脂加注。
3.9采用优质耐磨耐油电源线,电源线长度不少于20米,具有卷线装置,可对电线进行卷绕。
3.10注油管采用自动卷线装置,可在加注作业完成后,自动将抽出的油管进行卷绕。卷盘采用永久性润滑轴承,具备可靠经久耐用的软管卷绕性能。
3.11设备为可移动式,采用人工推行方式进行移动,具有推行手把,同时推车的设计应考虑省力、灵活、耐用等特点,可轻松独立地将设备移动至任何工作场所。停止作业时能可靠定位和锁紧,保证设备不会滑移。
3.12推车采用四轮设计,其中两轮为固定式,另外两轮为活动式(行走时可改变方向)。四轮选用国内知名品牌脚轮,车轮直径合适,能顺利通过工作场所内股道钢轨等沟坎地形。
4.质量保证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该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提供近年来三份或以上销售业绩,设备质保期一年。
5.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中标单位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中标单位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中标单位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在收到用户的售后服务要求(附设备故障描述)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做出答复、诊断、排除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单位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零件以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6.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操作人员,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中标方负责使用单位的技术培训,包括提供设备操作规程、自检自修范围、主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等文件及易损配件清单。
7.配件、附件要求:提供3套完整纸质技术资料或说明书,1套电子版(含电气原理图及电器主要参数;操作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保养内容及方法等)。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产品编号及生产厂家盖章等)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
8.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8.3所售注油机必须为全新设备,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油脂加注设备专利证书等,并附带齐全的随机工具、备件等。
8.4投标人具有万向轴注油机的生产制造能力和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该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业绩证明并出具对应的用户使用报告。
8.4投标人应在2015年至今无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8.5投标产品在2015年至今不存在因质量、履约等原因而被铁路相关部门通报。
8.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015年至今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四)起重机滑线升级改造
1.将既有2台20吨双梁桥式起重机总长228米角钢滑线拆除,安装安全、节能、高效环保型安全滑触线。
2.达到国家JB/T63912.2-92《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型式和基本参数》和JB/T6391.2-92《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标准,技术性能符合GB/T5585.1-2005《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标准要求。
3.根据起重机GB60BT-85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对起重机电源滑线要求。
4.滑线技术要求:
4.1滑触线型号:JNHX-500(160mm2)-LCT
4.2导体材料:铜
4.3电压:380V,电流500A;
4.4板间对地绝缘电阻>10MΩ;
4.5绝缘电强度:工频交流3000V,1min无击穿闪烁现象;
4.6外壳防护等级:IP23 IP55;耐酸碱、耐盐雾腐蚀;
4.7电流热稳定性:20倍I额定1S;
4.8耐高温:≤55℃,耐低温:≥-35℃,大气压:86~106Kpa;
4.9阻燃性:自熄;
4.10输电导轨:符合GB3048标准,电阻率≤0.02mm2/(+20℃)。
5.质量保证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该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提供近年来三份或以上销售业绩,设备质保期一年。
6.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中标单位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中标单位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中标单位保证在一般情况下,在收到用户的售后服务要求(附设备故障描述)的通知后,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做出答复、诊断、排除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单位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零件以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7.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操作人员,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中标方负责使用单位的技术培训,包括提供设备操作规程、自检自修范围、主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等文件及易损配件清单。
8.配件、附件要求:提供3套完整纸质技术资料或说明书,1套电子版(含电气原理图及电器主要参数;操作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保养内容及方法等)。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产品编号及生产厂家盖章等)
9.其他要求:
9.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
9.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9.3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或维修资质。
9.4投标人应在2015年至今无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9.5投标产品在2015年至今不存在因质量、履约等原因而被铁路相关部门通报。
9.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015年至今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四)上述采购设备共同要求
1.投标价格由不含税价、税率组成;评标依据不含税总价评审。
2.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一年,提供三份纸质说明书和1份电子版说明书。
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验收方式: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本标书的附加条款进行验收。
5.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在任何时候发现议价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包头车辆段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17时00分
议价截止、议价时间:2020年6月10日15时00分
议价及议价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包头车辆段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议价方式:议价现场审核资质,资质符合要求者继续参与招标。经所有唱标人报价完毕后,比较后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80*****960 联系人:樊保关
议价文件咨询电话:180*****960 联系人:樊保关
六、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影印件及电子版(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邮箱btcld@163.com。
七、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编号及包号 | 如2020JG-01-1(客车微控单车试验器和试风执行器标定仪) |
第二部分公开采购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开采购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公开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公开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公开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公开采购文件没有对公开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公开采购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公开采购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开采购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公开采购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公开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公开采购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开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开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营业执照彩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以上内容以公开采购文件中的为准,开标后不得补充、修改。)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开采购文件。在完全掌握采购方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公开采购文件。
三、关于公开采购文件的说明
1.公开采购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公开采购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人资格证明。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设备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公开采购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公开采购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公开采购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9.公开采购文件的书写要求:①公开采购文件要求一式两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公开采购文件的附件;③公开采购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公开采购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集体议价单位、公开采购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唱标后由主持人对投标单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项目公开宣读最高限价。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公开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与公开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公开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集体议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公开采购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包头车辆段物资公开采购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合格供方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合格供方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公开采购、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车辆段组织的物资设备公开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它物资设备设定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拒绝其投标的唯一理由。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照公开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3.未按公开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公开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公开采购文件要求的。
7.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减少、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9.不符合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公开采购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公开采购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包头车辆段物资公开采购组发布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说明,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公开采购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包头车辆段物资招标采购组发布公告变更采购方式,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公开采购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公开采购。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价低者中标。或根据包头车辆段合格供方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公开采购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包头车辆段物资采购公开采购组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公开采购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包头车辆段物资采购公开采购组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合格供方通知书》;《合格供方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公开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公开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包头车辆段物资采购公开采购小组: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公开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公开采购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
2.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公开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开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公开采购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采购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公开采购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采购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等)
4.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采购物资设备报告
1.采购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采购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包头车辆段物资公开采购组: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公开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集团公司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包头车辆段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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