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中心敬老院日常食材 招标公告
新民中心敬老院日常食材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民中心敬老院日常食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1 16:46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民中心敬老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联系方式:黄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联系方式:吴女士,***-********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02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8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12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12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12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82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农副食品 |
行业划分 | O7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的用途: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成都市新都区新民中心敬老院提供日常食材,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备注 | 1、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820000元,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市场平均零售价作为最高限价,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不下浮则填写“0”,不得上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备案编号为:(2020)0170-(2020)0172;3、本项目已经完成采购需求论证;4、监督部门:四川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本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6、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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