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第三中学摄像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寿县第三中学摄像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寿县第三中学摄像机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2012-CG-018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摄像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包号

货物

名称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推荐品牌

及参考价

供货时间

要求

1

摄像机

产品类型:高清闪存摄像机;

传感器类型:Exmor R CMOS

传感器尺寸:(1/2.88)英寸;

最大像素:665万;

光学变焦10倍

数字变焦:120倍;

实际焦距:f=3.8-38mm;

等效35mm焦距:动态模式:26.3-263mm(16:9),32.2-322mm(4:3);
静态模式:26.3-263mm(16:9),32.2-322mm(4:3);

最大光圈:F1.8-F3.4;

滤镜直径:37mm;

镜头盖:有(电动);

液晶屏尺寸:3英寸;

液晶屏像素:约92万;

液晶屏描述:16:9模式触摸屏;

取景器描述:支持;

摄像性能:人脸检测,笑脸快门;
平稳缓慢拍摄(录制音频时)、双重录制;

防抖性能:光学防抖(增强模式);

夜摄功能:支持;

对焦范围:3.8-38mm;

快门描述:1/6-1/10000秒;

最低照明度:3流明(low lux模式),0流明(使用夜摄时);

白平衡:自动,预设(一键式,户外,室内(触摸屏))
白平衡转换;

曝光控制:逆光补偿、自动背光修正;

麦克风:内置变焦麦克风;

扬声器:支持(内置S-Master技术的立体声扬声器);

闪光灯(摄影灯):支持(红眼减弱)(热靴插槽);

录音设备:立体声录制,立体声回放,5.1声道录制;

存储介质:MS/MS PRO记忆棒/SD/SDHC/SDXC ;

存储容量:≥96GB ;

录制格式: HD: MPEG4-AVC/ H.264;STD: MPEG2-PS;
图片:JPEG ;

录制时间:5.1声道:
AVCHD 28M(PS):约475分钟
AVCHD 24M(FX):约560分钟
AVCHD 17M(FH):约765分钟
AVCHD 9M(HQ):约1345分钟
AVCHD 5M(LP):约2320分钟
STD HQ:约1390分钟
2声道:
AVCHD 28M(PS):约480分钟
AVCHD 24M(FX):约565分钟
AVCHD 17M(FH):约775分钟
AVCHD 9M(HQ):约1370分钟
AVCHD 5M(LP):约2405分钟
STD HQ:约1435分钟

静态影像:相当于1230万像素(4672×2628),(16:9);
相当于920万像素(3504×2628),(4:3);
相当于330万像素(2112×1584),(4:3);
VGA尺寸(640×480),(4:3) ;

USB接口:USB2.0/AV接口 ;

HDMI接口:Mini HDMI接口 ;

其它接口:外部麦克风输入接口、耳机接口 ;

耗电量:1.9W(默认录制模式/默认录制介质) ;

电池类型:锂电池 ;

其它性能:机身内部充电、快捷启动、一键刻录DVD 、支持风燥减弱;
电源电压要求(AC电源适配器/电池):8.4V/ 7.2V;
拍摄像素(拍摄静态图像时):最高约1230万像素;

其它特点:带x.v.Colour功能 ;

外观颜色:黑色;

质保要求: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

1部

13000元/部

推荐品牌:

索尼、松下、佳能等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 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

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13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采购需求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第三中学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4、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5、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会员单位除外)。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传真下列材料(本中心会员单位的,只需要传真第5项材料),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交易员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报价函;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传真室有录像录音监控。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没有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报价结束前,向下列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加入寿县招投标中心供应商会员库的除外),否则其报价不被接受。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公示发出3日后及时联系业务经办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户 名:寿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 号:1214 4001 0400 07655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本中心向采购单位所在会计核算中心发出《政府采购资金汇款通知书》,直接将货款由采购单位账户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详见寿县招标投标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寿招发〔2011〕3号)。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2年3月5日8:00- 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传真报价(也可在15:3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二楼监督股)
(三)传真号码:****-*******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寿县招投标中心(寿春镇南关社区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5幢,现代汉城南大门西侧50米)
联系人:余继承(寿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

寿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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