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交通运输局省道311线五原至塔尔湖段增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询价招标公告
五原县交通运输局省道311线五原至塔尔湖段增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询价招标公告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五原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省道311线五原至塔尔湖段增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省道311线五原至塔尔湖段增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五财购准[*******]号
采购文件编号:HZDD-CG-2020-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省道311线五原至塔尔湖段增设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 1 | 1、动态称重电子系统采用石英式称重传感器2、电荷放大器(12通道)3、车辆检测器 (2通道,2线圈)4、智能控制模组(4通道)5、称重仪表(4通道)6、数据转换器(机架式)7、UPS不间断电源8、车头高清抓拍摄像及车牌识别机(高速)车头照像9、车尾、侧面高清抓拍摄像及车牌识别10、视频监控子系统要求一体化网络球形摄像机,视频服务器(含4T硬盘)11、超限信息发布引导子系统要求LED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具有符合本项目类型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本项目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核心动态称重设备采用石英式称重传感器,投标人所投不停车称重设备(石英式动态汽车衡)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4石英式称重传感器、电荷放大器、车检器、智能控制模组、称重仪表均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涵盖称重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2.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涵盖称重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2.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涵盖称重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2.8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治超非现场执法智能称重系统控制芯片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及公路非现场治超动态称重智能管理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9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拥有公路非现场治超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10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涵盖电子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
2.11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截图装入询价文件,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活动。
2.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24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检测报告及相关证书(同时提供询价公告附件中资格要求中3.3项- 3.12项所要求);
4.近六个月应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5.近六个月社保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一年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截图;
10.企业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上的截图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 上午 09:30:00
投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2日 上午 09:30:00
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王 玲
联系电话:139*****811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五原农商银行
账号:8800 3012 2000 0000 0303 77
采购单位名称: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五原县
邮政编码:015100
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0478 - *******
相关附件:
询价公告:询价招标公告.pdf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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