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招标公告

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招标公告

烈山区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烈山区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皖水农函【2011】246号、皖水机排【2011】2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省级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淮北市烈山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大杨家电力排灌站位于烈山区谷饶镇南沱河左岸,装机320KW,总灌溉面积8.4平方公里。
更新改造内容:更新机电设备、变压器,维修加固进出水池,机房拆除重建,院墙维修,新建管理房等。
2.2本工程总投资为112万元。
2.3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具体如下:
施工标:烈山区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技术改造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LSPG-SG-01)。
设备采购标:烈山区大杨家电力排灌站技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标(合同编号:LSPG-CG-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企业信誉;(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设备采购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类似工程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2)具有制造(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或相应产品3C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以及商业信誉,有近三年完成类似业绩经验;(4)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3月7日至2012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2:3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安徽省水利大厦三楼3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招标文件施工标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4.2购买施工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购买设备采购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营业执照副本;(4)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6)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社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在社保部门网站现场查询也可。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 注意事项
8.1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2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烈山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海龙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政府
电话/传真:****-*******/*******

代 理 人: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三楼
邮 编:230022
联 系 人:高俊 朱宝东
电话(传真):05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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