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后坂新城四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后坂新城四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项目(后坂新城四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1.招标条件
福州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榕市建安招*******的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项目(后坂新城四区)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1]A000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项目(后坂新城四区)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仓山区盖山镇(东部新城6号西侧地块);
2.3工程建设规模:选址面积48205.4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3316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229平方米(包含不计容面积140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8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9825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和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小区绿化景观工程、气象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
2.6.2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和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建设周期计划2012-201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二家(或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且牵头人【或牵头人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合作组成的设计联合体双方】应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方的勘察单位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2 日至2012年 3 月 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评标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 3 月 28 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上未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应按“通用本”中的格式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982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49.77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本项目勘察费暂按50万元计取,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数为准。
8.3.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道山路1号,邮编:350001;
电 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邮编:350011;
电 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房地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000 1247 144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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