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BT-1招标公告

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BT-1招标公告

[]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项目 BT-1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SCQ********11901
工程名称 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项目 BT-1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代表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北连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并向北延伸至S325,终点在龙河镇内与121省道平交。项目全长16.079公里,路基宽度24.5m,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本次BT项目采用公开方式招标,共分2个标段,工期为18个月。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m) 主要内容
BT-1 K0+000-K7+500、耿龙路北延段1.2km 8700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排水设施、绿化、其他附属工程
BT-2 K7+500-K14+878.506 7379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排水设施、绿化、其他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8000万元及以上且2010年度财务能力评价得分在78分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含备用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过项目经理(含副职)经历。项目经理、副经理(至少配备1名)、备用项目经理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总工(必须设置):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专职安全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部须配备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每5000万元配备一名,不足 5000万元亦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d 两个标段人员可以部分相同,但要考虑同时中两个标段的人员配备需要。
3.1.3借款
参与BT-1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若中标须出借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BT-1合同段征地拆迁;参与BT-2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若中标须出借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BT-2合同段征地拆迁。
3.1.4业绩信誉
200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明确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其他形式联合体投标不予接受。
3.2.1施工融资联合体成员只能为一家施工企业和一家融资单位,成员总数超过2家的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按废标处理。
3.2.2以施工融资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3施工融资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2.4施工融资联合体中的融资单位只能负责工程项目融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3.2.5尽管明确了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并可同时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日8:30至2012年3月8日的17:30。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于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8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人防办裙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3月9日8:30时,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宿城区法院;
踏勘现场联络人:吴庆珠 电 话:186*****958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3月9日14:30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宿城区法院。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2日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9.其它
9.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联系人:王模。)
9.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每个标段450万元,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返还。
9.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同类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阅。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法院大楼
电 话:(0527)******** 联 系 人:卓启江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
电话传真:(0527)********186*****958 联 系 人:吴庆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BT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至121省道连接线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代表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B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北连淮徐高速公路宿迁西互通,并向北延伸至S325,终点在龙河镇内与121省道平交。项目全长16.079公里,路基宽度24.5m,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本次BT项目采用公开方式招标,共分2个标段,工期为18个月。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m) 主要内容
BT-1 K0+000-K7+500、耿龙路北延段1.2km 8700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排水设施、绿化、其他附属工程
BT-2 K7+500-K14+878.506 7379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排水设施、绿化、其他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度期末资产总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8000万元及以上且2010年度财务能力评价得分在78分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含备用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过项目经理(含副职)经历。项目经理、副经理(至少配备1名)、备用项目经理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总工(必须设置):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专职安全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部须配备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每5000万元配备一名,不足 5000万元亦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d 两个标段人员可以部分相同,但要考虑同时中两个标段的人员配备需要。
3.1.3借款
参与BT-1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若中标须出借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BT-1合同段征地拆迁;参与BT-2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若中标须出借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BT-2合同段征地拆迁。
3.1.4业绩信誉
2009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接受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明确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其他形式联合体投标不予接受。
3.2.1施工融资联合体成员只能为一家施工企业和一家融资单位,成员总数超过2家的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按废标处理。
3.2.2以施工融资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3施工融资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2.4施工融资联合体中的融资单位只能负责工程项目融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3.2.5尽管明确了施工企业为责任主体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并可同时中2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日8:30至2012年3月8日的17:30。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施工融资联合体投标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于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8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人防办裙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3月9日8:30时,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宿城区法院;
踏勘现场联络人:吴庆珠 电 话:186*****958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3月9日14:30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宿城区法院。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2日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9.其它
9.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联系人:王模。)
9.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每个标段450万元,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提交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返还。
9.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同类项目的合同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阅。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法院大楼
电 话:(0527)******** 联 系 人:卓启江

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
电话传真:(0527)********186*****958 联 系 人:吴庆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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