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招标公告
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招标公告
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招标公告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项目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2】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将乐县城关境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道路总长986.632米(K2+160-K2+940,k3+020-k3+226.632)项目总投资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项目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三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的通知》中市政A、B类的三明市辖区内进行法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名单见(明建筑字〔2011〕187号、明建筑〔2012〕5号)。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3月 2 日至 2012 年 3 月 7 日,每天上午 8 时 15 分至 11 时 15 分,下午 14 时 45 分至 17 时 15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中心二楼报名处(金森大厦)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威;联系电话: 138*****108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资料等)每份 6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写明“将乐县三华南路加油站至龟山桥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城关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2 年 3 月 14 日 17 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
7.2.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三华商厦四层)
邮编: 353300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
传真:
9.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将乐分公司(将乐县
东门新村1号243幢302室)
邮编: 353300
联系人: 张威 范有华
电话: 138*****108 ****-*******
传真: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031 0100 1001 0000 0405 24
1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 60万元整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 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账 号: 140*****290********
提交时间: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施工合同之前,以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缴款,并在缴款单上注明本招标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2.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金森大厦二层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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