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一号地25、26、27号楼)及附属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福海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一号地25、26、27号楼)及附属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福海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一号地25、26、27号楼)及附属设施
附件1
招 标 公 告
【二次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海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一号地25、26、27号楼)及附属设施已经福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海县鑫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部分上级拨款、部分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海县201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一号地25、26、27号楼)及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福海县
2.3.工程建模:约10748平方米
2.4.投 资 额:约13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2.6.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04月15日至2012年10月15日总工期:189天(日历日);
2.7.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网上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2 日至2012年03月08日 19:00 时止(北京时间)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监理:凡具有房建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的监理企业;
4.2监理报名: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监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上班时间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分,到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7区60栋)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5.2. 招标文件费:监理标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套。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7区60栋 邮编:836500
联系人:徐娟娟 联系电话:133*****926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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