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街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丰县街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东丰县街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BTZBF2012—03
一.招标条件
1、工业集中区彩砖铺设工程,已由东丰县政府批准建设。总投资约323万元,资金由县财政筹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三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一号街南段,起点为东门外路与一号街交汇处,终点为一号街与甲三路南侧路边石交汇处,全长900米,主要工程量为彩砖铺筑约8100㎡,直边石安砌约1792m,彩砖铺设采用长春奥华德彩砖厂生产的彩砖,由政府采购。
计划投资:约104万元;
二标段:位于二号街南段,起点为东门外路与二号街交汇处,终点为二号街与甲三路南侧路边石交汇处,全长880米,主要工程量彩砖铺筑约7920㎡,直边石安砌约1760m,彩砖铺设采用长春奥华德彩砖厂生产的彩砖,由政府采购。
计划投资:约102万元
三标段:由一号街北段和二号街北段两部分组成第一段起点为一号街与甲三路南侧路边石交汇处,终点为一号街北侧终点;第二段起点为二号街与甲三路南侧路边石交汇处,终点为二号街北侧终点,全长1020米,主要工程量彩砖铺筑约9180㎡,直边石安砌约2048m,彩砖铺设采用长春奥华德彩砖厂生产的彩砖,由政府采购。
计划投资:约117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丰县东丰镇
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一、二、三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可以申请对上述三个标段投标,可兼投,只许中一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1日至2012年2月25日(公休日、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3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丰县街路改造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电话: ****-******* 138*****170
联 系 人: 毛永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丰镇江城大路221号
联系电话 :138*****439
联 系 人: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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