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软件招标公告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软件招标公告

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项目软件采购技术参数公示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其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项目软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2 年3月5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技术规格和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 编:450002

联系人:冯军立 刘伟伟

电 话:****-********

手 机:180*****213

传 真:****-********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或者省级部门认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二、技术规格和要求1.建设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及部分重点流域地区县(区)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效能,2011年中央财政拟从中央集中的排污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项目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该项目在全国选取4个省份作为试点,河南省是试点之一。省环保厅确定省环境监察总队,郑州、开封、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共4个环境监察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我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试点建设工作。我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采用统一招标、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即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统一招标,分步进行。截至目前,硬件招投标工作已结束,相关硬件设备正在采购中。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推进,日常工作中大量的公文、报告、报表、数据等各类信息量越来越大,涉及到的部门越来越广泛,传统的信息利用方式、执法管理及办公模式已无法满足工作量日益增大的环境监察业务的需求,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压力剧增,在有限的环境管理资源下,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以提升环境执法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各地方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现场执法情况和查处进程,分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率,解决各种环境行政执法焦点问题,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处理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通过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引入移动信息化手段,可以明确和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等,可以使立案、登记、执行、自由裁量等各个执法环节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实现规则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2.建设目标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融合无线通讯、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前沿技术,以局域网(办公网和业务网)和无线通讯技术为依托,以执法终端设备为载体,结合嵌入式应用软件,以一线执法现场为综合业务信息的数据采集点和使用汇集点,采用基于无线上网支持技术的通讯设备,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地理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将在保证已投入使用的有线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以无线通信网络为依托,建立以多种方式为执法人员提供移动信息服务,逐步替代现有有线网络系统设备,最终实现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为主,有线网络系统设备为辅的环境监察管理格局。系统的建成将全面规范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流程、实现监察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管理;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办案质量、执法水平;完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最终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如下:1.为执法人员提供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实时监测信息和实时监控视频图像(可根据需要查询污染源监测历史数据)、排污许可信息、排污申报及收费信息、环境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环保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执法指南、应急手册等内容的查询;2.实现现场执法,包括现场取证(拍照、摄像、录音、资料扫描)、执法文书制作和生成、取证信息传至数据中心存档,现场打印执法文书;3.实现执法人员之间利用执法终端进行数字会商的功能;4.能够通过手机终端电子地图、车载GPS实现污染源信息采集和查询、自我定位、第三方定位,能够对执法人员的运动轨迹进行回放,并且和有关业务进行深度融合;5.能够在突发应急事件时作为一种应急的辅助手段;6.对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核定;7.为领导提供移动的办公环境;8.建立起领导与现场执法人员沟通的桥梁;9.实现对执法任务实施过程的记录、管理和监督;10.系统必须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运行,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赖性,并具备防病毒能力;11.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设备以及软件系统、数据资源等,做到物尽其用,实现信息共享;12.采用国际标准、工业标准以及环保部的有关行业标准,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要。3建设原则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急功近利,需要实事求是,稳扎稳打。这就要求我们进行环境信息化规划时应务实,目标明确、逐步构建、分步实施、不断完善,逐步以点带动面,从局部入手辐射到全面。根据环境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的规模及实际需要,在系统构架的设计上应充分考虑到环境信息化的长远发展需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的原则。同时,本系统的建设也应遵循国家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业务为基础、以数据为核心、以应用为重点、以“促进污染防治信息化进程”为目标,向“数字环保”的战略目标迈进。因此它必须遵循以下设计原则:1.实用与先进性统一原则为了使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能够保持较长的生命周期,系统的设计和开发将会采用行业中先进的软件技术、标准、中间件和数据库产品。但是在使用先进性和产品应一切从实用出发。2.针对性原则系统应紧密围绕河南省环境监察系统业务特点、工作方式、业务流程及其信息需求,进行系统设计。3.易用性原则应用系统的界面友好,需要充分考虑录入人员的特点,使数据处理工作简单、方便、快捷,业务流程清晰,符合常规业务处理习惯,系统数据维护方便,备份及数据恢复快速简单。4.开放性和标准化原则系统应采用开放的、基于移动设备软件开发标准的设计方案,移动终端的开发要求采用原生系统编码。5.可扩充性原则采用面向对象、面向服务的设计思想,按不同的网络、不同的功能、不同的职能划分成各种功能组件,各功能组件既可以独立形成系统又可以组成一个综合系统,方便实现从子系统到综合系统,从综合系统到独立系统的升级过渡,保护用户的投资。良好的扩充性和可维护性,实现在快速搭建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分业务,分任务的逐渐充实整个系统,使系统具备可持续升级的基础。6.可维护性原则支持通用的开发语言进行二次开发,使熟悉本系统,并具备系统维护和管理的人员可以自行二次开发能力。为了方便计算机系统维护和管理人员的使用,采用简单、直观的图形化界面和多种输入方式,维护人员可以轻松地完成对整个系统的配置、管理。7.兼容性原则保证系统对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得兼容性;系统使用数据访问中间件,保证了系统对各种不同数据库的兼容性。8.安全保密原则为了保障系统中传输的重要、敏感信息的安全,系统中应采用一整套的安全保密技术和策略。9.可靠性原则系统应提供一整套的安全保障措施,为系统的可靠运行提供保证。4.技术路线在系统实现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技术路线是保证系统能顺利完成的关键。本系统技术路线的选择,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1.确保系统完成后能长期稳定、安全运行。2.确保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3.确保系统具有良好的开发性和可扩充性,方便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定制相应功能,实现系统与外界的紧密联系。4.确保系统具有操作简便、导向分明、过程标准的特点。5.建设内容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以无线网络、省市环保业务专网为依托,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实现现场环境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综合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主要实现信息查询(环境管理数据、执法规范数据)、现场执法(现场数据采集、执法文书生成)、任务管理(常规任务、临时任务定制、发送、预警),稽查考核(队伍管理、考勤、轨迹、目标管理)等功能,建立一套便携移动化、覆盖全面化、查询综合化、管理高效化的环境移动执法管理系统。根据总体功能要求,本次项目建设包括省环境监察总队及地市环境监察支队(本次试点包含郑州市支队、开封市支队、平顶山市支队)两级用户,并预留县级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接口。省、市两级用户分别具有独立的系统操作平台。具体内容如下表:序号系统名称说明1数据库建立建立完备的数据库,包括元数据库、配置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包括环境管理数据库、执法规范数据库、环境监察业务数据库及环境质量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四大类,抽取用户必须的监察执法数据,规划好数据结构及业务逻辑关系。与省厅现有数据中心无缝对接。2移动执法前端系统(执法终端系统)主要实现信息查询(环境管理数据、执法规范数据)、现场执法(现场数据采集、执法文书生成)、任务管理(常规任务和临时性任务定制、发送、预警)、稽查考核(队伍管理、考勤、痕迹、轨迹、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移动办公、排污申报核定、移动GIS等功能;完善办公及业务工作流程,整合所必备的业务系统;实现环境执法的程序化、快速化、规范化和合法化。3移动执法后台管理支撑系统主要完成综合查询模块、现场执法模块、任务管理模块、稽查考核模块、应急管理模块、移动办公模块、排污申报核定模块、移动GIS模块、时效缓存模块、自由裁量模块、统计分析模块、时效缓存模块等,实现执法终端与系统后台的同步。6.总体建设要求在满足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及地市环境监察支队(本次试点包含郑州市支队、 开封市支队、平顶山市支队)两级用户独立部署运行、独立应用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省市两级系统之间的业务的上下贯通、信息共享的需要。省辖市视频监控调用各省辖市视频服务器,省辖市通过市移动执法平台调用省移动执法平台的地图服务。系统为县级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建立预留接口,最终可实现省、市、县三级移动执法系统的交互。环境监察执法平台由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后台管理系统组成,执法终端由便携式电脑和小型移动终端组成,通过无线VPN网络和后台支撑平台互联。后台支撑平台由省级节点和市级节点组成,省级节点和市级节点通过省市两级环保专网互联。7.建设技术要求7.1建设标准与依据本项目软件系统接口技术规范遵循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标准,并在环境保护部指导下实施。系统建设要求适用于国家、省、省辖市、县(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同时必须遵循国家、行业、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另外还必须遵循以下文件规定的内容:(1)《2011年全国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国家环境监测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8)《国家应急平台体系省级平台数据库表结构规范》(试行)(9)《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交互协议》(征求意见稿)(10)《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交换协议》(征求意见稿)(11)《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 460-2009)(12)《环境信息术语》(HJ/T 416-2007)(13)《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417-2007)(14)《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 418-2007)(15)《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HJ/T 419-2007)(16)《环境保护设备分类与命名》(HJ/T 11-1996)(17)《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测》(HJ/T 8.2-94)(18)《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HJ/T 8.3-94)(19)《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HJ/T 8.4-94)(20)《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HJ/T 8.5-94)(21)《标准化工作导则 信息分类编码的编写规定》(GB/T 7026-1986)(22)《标准化工作导则 信息分类编码的编写规定》(GB/T 7026-1986)7.2省、市两级移动执法建设部署要求本次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协同控制”为核心,在各试点监察支队分别部署服务器,每个服务器可独立发挥作用,并通过交换平台与省监察总队主服务器进行交互,实现省监察总队对市级监察支队的跨地域管理,以及省、市两级监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知识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提高系统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满足试点市级监察支队对本级平台的管控要求。7.3软件配置环境要求序号项目名称说明1.GIS平台ArcGIS Server 10企业标准版2.智能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 2.2以上3.PC服务器操作系统/PC终端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8/Windows7(Xp)4.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 2008标准版或Oracle11g 标准版7.5移动执法数据库建设要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数据库作为系统的基础数据平台,用于统一组织、存储和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数据,从底层实现环保基础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共享。数据库建设包括元数据库、配置数据库、业务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四大类,分别存储元数据、配置信息、业务信息和空间地理信息,并通过四类数据库之间的联系建立统一的存储机制,用元数据和配置的方式驱动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立适应动态变化的数据集成框架,为上层应用系统提供稳定的数据服务。1.实现元数据库建设,通过元数据可以检索、访问数据库,有效利用计算机的系统资源;2.实现配置数据库建设,对数据库所支撑的平台相应系统配置做数据支撑;3.实现业务数据库建设,包括环境管理数据库、执法规范数据库、环境监察业务数据库及环境质量数据库的建设。a.环境管理数据库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建设项目信息、排污许可证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环境信访信息、排污申报及收费信息、日常办公数据信息、风险源数据信息、专家库信息、危化品信息等。b.执法规范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执法指南、行业标准、应急手册、案例知识等信息;c.环境监察业务数据库包括:执法业务数据库、音视频数据库、环境应急管理、绩效考核;d.环境质量数据库包括:自动监控系统在线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4.实现空间数据库建设,对空间地理信息进行存储,方便用户的管理及各应用系统的调用。数据库还可实现数据同步传输交互功能,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与郑州、开封、平顶山市支队执法监察业务数据间的双向交换。另外,数据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扩展能力,满足系统今后拓展的需要;7.6移动执法前端服务子系统建设要求前端执法系统支持PDA终端、笔记本电脑终端两种模式,笔记本采用浏览器方式,主要完成日常任务办公、法律规范、危化品、预案、业务监测数据等的查询功能;移动GIS平台的建立;整合所必备的业务系统,完善办公及业务工作流程;建立责任考核模块;通过以上系统的建设,融合现场监察执法、综合信息查询等诸多功能模块,实现环境执法的程序化、快速化、规范化和合法化。建设功能如下:7.6.1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与环境管理部门的各业务系统进行接口整合,实时抽取各种业务数据,对各类环境监察相关信息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环境信息资源查询包括以下内容:(1)可访问包括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自动监控信息数据库、历史执法信息数据库在内的环境管理数据库,并可按照需要取得污染源基本信息、建设项目审批信息、排污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监测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信访信息、排污申报及收费信息等数据信息。(2)可通过本地或在线查询方式,获取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化学品特性与处理处置方法、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环境监察指南、环境应急手册、执法程序与行为规范在内的各项执法规范数据。(3)查询并浏览政务信息、通讯录等。7.6.2现场执法以执法流程为支撑,提供现场执法流程,不同执法人员分配不同的操作权限。系统能够通过无线网络由服务器实时发布工作指令到现场执法人员的终端,执法人员可随时查看自己的任务,并进行现场执法,内容包括:(1)可通过拍照、录音或录制简单视频方式采集现场信息,并支持格式化的信息录入方式,生成现场执法电子文书。(2)支持使用便携式打印机打印相关文书。(3)现场信息和相关文书应能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并按照一定格式形成历史执法信息库。系统可根据不同的执法任务提供不同的业务表单,执法人员可通过选择执法种类,确定相应表单。执法种类包括:污染源日常监察、环境行政处罚、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现场核查、临时性执法任务等。7.6.3任务管理包括常规任务和临时性任务定制、发送、执行、提交、预警等功能。部门领导通过执法平台对执法任务进行派发,相关分管领导分派给相关处室,由处室再分派给具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可随时查看了解需要处理的任务情况,并可以查询历史工作任务,包括任务总数和任务报警数。执法任务的派发记录都会在任务派发目录内予以体现,包括:任务编号、任务名称、派发人、派发时间、完成人、完成情况、备注等,从而形成执法任务的派发详细记录。7.6.4电子地图和信息导航充分利用省厅现有GIS服务平台系统,实现针对环境移动执法便携终端的地图数据查询、定位、展示功能。实现企业周边环境如村庄、学校等敏感点、以及河流等信息的查询,实现污染源定位功能,现场可结合电子地图随时调阅、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如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情况等管理信息,为政府领导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和决策分析水平。同时,要实现执法终端下载、安装电子地图,从而提高通过执法终端查询电子地图的速度。电子地图支持以下功能:1.地图基本操作对基础地图、专题地图进行放大、缩小、漫游、平移、测距等基本操作。2.周边查询能够实现污染源企业周边环境如村庄、学校等敏感点信息查询,结合地图可随时调阅、查询污染源企业的基本信息。实现条件查询包括按位置查询、缓冲查询、按区域等查询方式。根据提供的坐标位置和缓冲半径,实现将该GIS坐标若干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查询出来。提供统计功能,即指定区域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不同行业的企业数量等。3.基本查询与导航服务用鼠标点击地图上的点,查询该点的地理属性和业务属性;可以计算地图上任意两点之间的距离;能够为执法人员提供定位与导航服务。4.污染源定位管理支持多种定位方法相结合,提供将地图查询结果快速定位功能。能够查询污染源所在位置,并根据权限可以对污染源位置信息进行修改等操作。5.数据同步与图层管理图层展示信息可根据环境数据共享中心的实时更新而更新,以便决策者能随时查看、直观了解全辖区内的最新环境状态信息,实现各部门的业务基于地理空间的协同。地图由多个图层构成,可以对地图的图层进行开、关、切换、叠加等功能;分层浏览。根据企业的GPS坐标实现自动、手动等方式将企业分批标记在地图上,并实现所有终端的自动数据同步。6.环境专题图系统可以借助GIS平台的专题分析能力,实现对专题数据的制作和管理,并按照行业、流域、区域(人工选择区域和特定区域)等分类对数据进行专题展示。基于这些专题可以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环境专题图包括如行业专题图、流域专题图、区域专题图、污染源专题图、风险源强度专题图、放射源专题图、空气质量专题图、水质专题图等。7.路经查询执法人员可以通过执法终端锁定多家要去巡查的企业,针对其地理位置,安排执法任务,且可以提供路经查询功能。8.路径规划能够对执法路径进行概览、规划、删除等操作,并可以查看路线的详细情况。9.能够实现语音播报功能,对相关执法任务进行语音提示。10.地图与数据的结合能够通过点击地图上的污染源名称(企业)与应用系统进行关联,应用系统功能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执法检查、照片标记等。可以依权限对污染源信息进行录入、删除、修改等操作。7.6.5应急管理现场移动应急实现移动应急指挥调度、应急多媒体数据采集传输、应急资源库查询功能。移动应急指挥调度通过执法终端、车载移动设备的GPS定位功能为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基础保障,能让现场应急人员动态了解事发点周边的地理位置及各类环境敏感点信息。通过对现场音频、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后方指挥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实现指挥命令的快速传递及处理情况的及时反馈。应急资源库查询功能实现应急预案案例、危化品、专家库、救援物资等信息的查询。7.6.6排污申报核定利用执法终端可以实现对已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的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核定。7.6.7稽查考核包括执法队伍的管理、考勤、痕迹、轨迹、目标管理等。通过该模块可随时查看执法人员的巡查路线,了解执法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效率以及执法人员位置等。在执法部门中设置或新建管理考核汇总表,对工作人员的任务完成量、完成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分,支持多种方式的查询,如对任务性质、数量、处理结果等进行分类查询,实现工作考核的公开、公平与监督管理的高效、便捷。7.6.8移动办公搭建移动办公平台,集中显示监察人员每个人所有待办和已办的公文、邮件、通知公告、最近日程等信息。用户通过PDA、便携式电脑登录后,可以查看个人待办公文信息及已办的公文信息,包括多种格式的附件(Word、Excel、PPT、PDF、Txt、Jpg、Gif、Html),选择待办公文后可以填写处理意见并提交。7.6.9数据同步将客户端系统的执法文书、图片、声音、文字等和后台服务器端数据传输同步,客户端系统具备断点续传,自动版本检测,自动数据更新。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时,针对执法信息可以查询填写或修改痕迹,对要修改的内容必须更新下载最新数据后,方可进行操作,从而保证数据更新的逻辑性。在无3G网络或3G网络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实现执法任务的终端离线操作,待3G网络恢复时,将完成后的信息上传至服务器。7.7移动执法后台管理支撑系统建设要求环境监察业务后台管理支撑系统是整个环境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的核心支撑,通过该子系统的数据整合接口获取全局污染源基本信息与在线监测信息、环境质量信息、环境地理信息、环统信息、污普、排污申报与收费、突发应急等相关的环境信息数据,同时能够与前端便携移动终端进行通信,完成二者之间的数据传输同步。同时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系统还具备独立的WEB访问接口,供笔记本电脑等便携移动终端浏览器访问,执行相关的移动执法流程。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后台管理系统实现的功能包括电子地图、数据整合、任务管理、系统预警、稽查考核、统计分析等。7.7.1电子地图模块将电子地图模块建设成一个综合的展现平台,方便用户的使用。主要包括地图的基本操作与空间数据分级展示;污染源企业的分类分级;污染源的定位;在线实时数据的对接与基于GIS的展示分析;视频监控数据的展示;企业应急方案的查询、预案库的建立于查询、专家库的建立、物资库的建立等功能。同时要将相关的业务数据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展现,并能够进行各种专题的分析,提供专题地图的模版和向导。7.7.1.1地图操作功能1.对地图可以进行放大、缩小、漫游、平移、还原、前后图、选择等操作功能2.定位:支持多种定位方法相结合,提供将地图查询结果快速定位功能3.图层:地图由多个图层构成,可以实现对地图的图层进行开、关、切换、叠加等功能,以及分层浏览4.可以用鼠标点击地图上的点,查询该点的属性信息5.量算:可以计算地图上任意两点之间的距离7.7.1.2业务分析一张图以基础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为依托,为环境信息综合平台中的各类环境信息数据,如污染源监控点及节点位分布、污染源监测数据、环境质量数据、放射源数据、监察信息、公众举报信息等环境信息数据制作基本的专题地图,实现空间信息、属性信息的双向查询以及空间直观定位与分析服务、立体监控分析、全方位监管(监控监管无盲区)等应用。实现基于GIS的所有环保业务的应用的全覆盖,实现办公政务“一张图”、环境监测“一张图”、监察执法“一张图”、环境应急“一张图”和决策分析“一张图”,真正做到环保业务应用“一张图”式的展示分析。主要内容如下:(一)GIS在线监管GIS在线监管具体功能包括两方面:(1)监控信息显示查询(2)监测信息超标报警通过在GIS地图上显示各环境监测、监控点位置分布状况,并对各监测监控点实施监控,实现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刷新、临界提示、超标报警,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所波及的范围进行及时描述、渲染等功能。(二)专题分析系统可以借助GIS平台的专题分析能力,实现对专题数据的制作和管理,并按照行业、流域、区域(人工选择区域和特定区域)等分类对数据进行专题展示。基于这些专题可以对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1)行业专题图针对不同行业,系统可以结合时间、区域、纬度等进行各种专题分析应用。可进行相应的GIS查询、操作、分析,形成用户所需要的专题图。(2)流域专题图针对流域专题图,系统可进行如下形式的专题图分析。1)水源地专题图在查询条件栏目中输入水源地代码或者选择相应水源地图层后,可以进行相应的GIS查询、操作、分析,形成相应的专题图,并支持将专题图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2)流域专题图在查询条件栏目中输入或者选择某一流域,点击查询后,即可形成相应的流域专题图,在此专题图上可进行相应的GIS查询、操作、分析等操作。(3)区域专题图1)行政区域专题行政区域专题分析主要分为特定区域专题分析以及其他区域专题分析,系统可以将大量未经分类的数据输入信息系统数据,然后要求用户建立具体的分类算法,以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并将其以直观的图形的方式展现出来。2)点数据专题在地图上任选一个点,在系统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相应的范围,系统会按照所选的点位和所输入的范围数值,生成以此点为圆心,输入数值为半径的圆形缓冲区域,可供用户针对此区域进行专题图分析查询操作。3)任意区域专题在地图范围内可任意划选某一不规则多边形,可在此区域上进行GIS图层或数据的专题图分析。4)道路区域专题可在地图上选择某一道路或多条道路,在系统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相应的范围数值,系统会按照所选道路,在周边形成以此道路为中轴,所输入范围为轴距的缓冲区域,供用户针对此区域进行专题图分析查询操作。(4)污染源专题图分层或全部显示园区内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可分层显示大气污染源和水污染源。点击污染源显示污染源相关信息,显示信息包括污染源点位信息、污染源的属性信息、实时监测数据,形成相应的周报、月报等、并支持多种数据查询方式、异常报警。(5)风险源强度专题图根据风险源分级的计算结果,将园区各风险源信息按强度不同制作强度专题图。专题图可用柱状图或饼状图的形式显示风险源强度,同时可以显示风险源点位信息、属性信息及监测数据等。(6)放射源专题图对放射源的分布能够直观进行展示,并可以通过GIS查看对应放射源的监控数据同时可以进行统计分析。(7)空气质量专题图对某个特定的空气质量检测站进行定位(并高亮显示),查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信息以及相关监测数据。(8)水质专题图水质监测断面的分布能够直观进行展示,并可以通过GIS查看对应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同时可以进行统计分析(9)其他专题图其他专题图包含监察区划分专题图、噪声专题图、污水处理专题图、工况监控专题图等与园区实际环境管理工作有相结合的专题图。7.7.1.3综合查询分析提供系统中各种图形信息和同步更新的业务属性信息的联动查询和分析功能。对各项环保业务应用中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图表分析、缓冲区分析、拓扑空间分析等。(一)查询服务系统提供丰富的地图查询功能,实现灵活的空间-属性双向查询、统计汇总、统计图制作。查询服务主要包括:地图查询、地图搜索、地图渲染等。(二)空间分析通过将地理空间目标划分为点、线、面不同的类型,可以获得这些不同类型目标的形态结构,将空间目标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结合起来,可以进行许多特定任务的空间计算和分析。(三)缓冲分析在污染源管理及环境应急领域通过缓冲分析,用户可以直观的看到污染事故一定影响范围内存在的敏感单位数量、信息等。(四)空间统计分析统计分析主要是将大量未经分类的数据输入信息系统数据,然后要求用户建立具体的分类算法,以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并将其以直观的图形的方式展现出来。7.7.2任务管理模块根据监察管理体系的要求,该模块主要是对监察队监察任务的分配管理。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分配任务、执法人员根据任务要求现场执法并做记录,执法人员上报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可以查看任务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和批示等工作流程。1)任务登记任务登记包括任务名称、任务类型、任务来源、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通信地址、执法部门、任务内容等执法信息的登记。支持根据执法人员的工作计划,按照相应的生成规则自动生成。2)任务分派实现来自三方面执法任务的派发功能:常规任务、领导任务及其他任务。系统提供任务自动分类和排序功能,执法人员可看到系统派送的执法任务类型、任务重要程度和最后完成时间作为任务排序。支持自动任务派发机制,对新下发的任务及即将到完成期限的任务,系统以短信形式提醒工作人员。3)任务查询任务查询包括任务处理查询和历史任务查询两个部分。任务处理查询中领导可以按部门、人员等不同途径查询系统派发的执法任务情况以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执法人员也可通过客户端或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系统查看系统派送的执法任务,查看整体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负责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还需要进一步处理的任务信息,同时执法人员还可以查询以往的工作日志,了解不同任务的执法过程。历史任务查询主要提供历史监察任务信息,并可查看历史任务详情,包括任务简述、处理任务人、发布任务时间、任务状态、任务详细信息等。4)签署审批领导在对任务责任人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执法轨迹检查后,对已完成任务进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签署意见及批示,督促任务责任人尽快按时完成任务。7.7.3应急管理接收前端系统发送回来的应急事件,同时将车载系统所采集的应急现场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转至相关人员及领导进行处理。该模块还要实现车载系统与后台的互动,视频信息、语音信息的交互。前端应急或执法人员的请示,后台领导或专家等人员的指挥及命令的下达。7.7.4系统预警功能系统提供了预警功能,主要包括对执法任务过期、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审批批复过期、许可证过期、许可证年检过期、限期治理过期、行政处罚过期未执行、排污收费过期未缴纳等情况进行自动比对报警。7.7.5排污申报核定通过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显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其他相关数据的查询,实现对企业排污申报数据的核定。7.7.6稽查考核模块通过该模块可随时查看执法人员的巡查路线,了解执法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及落实情况、完成效率以及执法人员位置等。在执法部门中设置或新建管理考核汇总表,对工作人员的执法数据、办理数据、日志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分,实现工作考核与监督管理。该模块可以查询系统中考核监管的相关数据。同时支持多种方式的查询如案件性质、数量、罚款数额、执法人员等进行分类查询,以方便领导对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实时进行监督。(1)签署考评通过稽查考核可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任务、执法信息等的统一考核管理。领导在客户端可以查看人员位置,回放人员轨迹,跟踪人员路线,查看任务完成情况,浏览考评结果和签署考评意见。同时,领导还可查看执法责任人各项任务的考核结果以及不同任务考核标准。另外,系统还为领导提供特殊情况下按月签署考核意见的功能。(2)考核统计系统还提供一定时间范围内各处(科)室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功能。例如按日、月、季、年统计不同科室接受的任务数、已完成任务数、办理中任务数、未办理任务数、预期办理任务数等。(3)考核统计查询根据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系统对执法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的统计结果,执法人员可在客户端查看自己任务的完成情况、自己所负责的各项任务考核结果以及不同任务考核标准,使执法人员能够对自己的执法工作情况了解清楚。7.7.7统计分析模块完成基本的统计分析功能,包括监察执法出动人次,检查单位数,处理单位数(警告,限期,罚款,其它,合计),处理/检查企业百分比,罚款金额,其他部门环境保护巡查情况(出动人次,检查单位数,处罚单位数,罚款金额)等。根据责任人上报的现场执法数据、执行常规任务、派发任务、紧急任务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统计每月执行任务数量;执行任务类型比重;重大事件数量。7.7.8数据整合模块建立移动执法的前置交换数据库,实现环境移动执法管理系统与用户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并可抽取更新,实现移动执法系统与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协同办公系统、12369系统、排污申报与收费系统等环境监察业务系统的数据整合,并预留与应急指挥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监测等其它环保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数据整合接口建立各应用系统沟通和服务的接口标准和服务标准,实现良好的数据封装、交换和共享。能够在技术上提供一个统一标准的平台,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传递和管理体系,整合环境管理部门现有以及将来源源不断的环保数据资源,为环境管理部门移动执法管理系统提供信息交换的主干道,实现各种应用系统、异构数据库、不同网络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各个业务科室都可以利用这个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对应用系统透明的、跨操作系统、跨数据库以及跨应用系统和跨管理域的信息交换。数据整合中间件是实现现有业务系统如审批系统、污染源及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突发应急系统、环评业务数据、监测数据、放射源数据等与环境执法系统有机结合的桥梁。数据整合中间件支持对异构数据库的访问能力,通过配置获取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所需要的结果信息,并导入到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数据整合中间件支持动、静态信息的获取能力。实现了以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为主线,整合其他系统数据,实现了数据共享。数据整合主要包括:(1)环保系统内部数据交换(2)PDA、笔记本电脑与环境监察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交换(3)与数据中心的接口(4)与其他业务数据的接口7.7.9数据同步根据设置好的省、市两级信息同步路径、同步内容,动态信息随时同步更新,最终形成统一、完整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数据库。执法人员每次在现场进行执法时,都要首先更新下载最新的数据后方可进行执法,从而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对于现场执法网络不好的情况下,系统也要支持离线的数据下载及上传功能:(1)离线数据下载客户端在使用移动应用时,为了能够在离线状态下进行工作,需要下载一部分与业务相关的数据至设备本地。如执行现场检查工作前,需要从服务器端数据库或者通过服务下载该员工需要执行的所有任务信息,以及这些任务单所涉及的所有相关的信息。(2)离线数据上传移动应用在使用过程中,一些步骤如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取证信息等操作可以在离线状态下完成,之后需要将这些信息上传到服务器上。7.7.10时效缓存模块系统具有中间缓存库。现场取证调查,提交数据完毕后,数据均存于该缓存库。在规定的流程时间(可定制)内系统管理员可以统一自由修改现场监察记录,确认或越期后,数据自动记录主库不可修改。7.7.11系统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包括角色管理、消息管理、档案管理、日志管理、流程管理、权限管理、终端管理等内容。权限管理采用集中式部署方式,凡是用于权限分配的所有功能,在其功能实现过程中,均考虑其相应的权限控制方案。系统提供对用户的认证、授权等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分级权限控制系统用户分为省级、地市级两级,省级用户拥有对各地市级用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权限,地市级用户只能查询本市相关信息,不具有查询省级用户及其他地市用户信息的权限。(2)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有不同的权限集合,这些资源包括功能、信息等。对于信息有无、编辑、只读、修改和删除功能。对于功能有执行权限。根据不同部门、人员及角色,授予不同的操作权限。(3)支持树状的授权机制,既上级领导可以给下级授权,符合政府办公的业务特点。针对环保业务实际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省检查总队可以查看各地级市的任务,及任务落实情况,但不能修改。?省检查总队可以对重点任务进行批注并跟踪落实。?地市监察支队只能看到本地市的任务,支队领导可以修改任务。8.性能需求软件性能主要是指软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速度、可使用性、响应时间、各种软件功能的恢复时间、吞吐能力、精度、频率等等。本系统的性能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响应时间系统在正常情况和极限负载条件下,能够处理不断增加的访问请求,具体有良好的性能扩展能力。在网络条件较好的条件下,对用户查询的响应速度应控制在15秒钟内。2.维护速度系统维护是比较占用资源的操作,要求数据集、装入的时间安排合理,不影响用户日常使用,同时有较好响应。3.数据存储性能对数据存储要采用较先进的技术,重点考虑存储方法(文件系统/DBMS)、存储速度、查询统计速度等,合理地使用索引等文件组织的方法。4.系统稳定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新业务功能的增加或扩充不应影响原有业务的正常处理;5.系统恢复性能对异常情况出现后的系统恢复问题,包括对系统运行平台的恢复以及数据的恢复,要采用较先进的技术,在保证数据恢复正确的前提下让系统得以正常的运行和操作,不影响日常的办公工作。9实施要求9.1项目工期进度要求本项目工期起始时间为自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求确认之日起,必须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的所有软件开发工作,保证系统可以安装、部署,开始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 9.2软件系统设计基本要求(1)产品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许可销售和使用的最新版软件产品,具有原厂商正式授权使用许可;(2)按照用户要求,完成该软件在指定环境上的安装、部署、配置和集成;(3)根据用户要求提供服务器上安装其它相关软件和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配合总集成商或应用系统开发商完成该软件产品与其它软件的集成;(4)提供该软件产品的全部使用和维护文档;(5)提供该软件产品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使用和运行管理、开发示范、性能调优、问题检测及修复等;(6)投标人必须提供三年以上的原厂商软件版本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7)数量要求:满足一个数据中心、三个数据节点数据处理以及数据应用开发、数据发布的需求;数据应用开发平台支持不少于30个客户端需求。(投标产品许可授权不能有处理器数量的限制,对后期处理器扩容不得另行收费。)9.3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 1 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实施方须建立稳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和技术队伍,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内服务要求1、系统质保期1年,自系统正式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实施方必须提供应用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功能更新服务、完善、定期巡检和维护、安全巡检等内容。2、全天候7×24小时服务响应,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24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48小时解决问题。9.4培训要求实施方必须满足本部分要求的培训服务。1、实施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2、提供软件系统的安装、配置培训。3、实施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系统运作前完成。4、对于所有培训,实施方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工程师,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实施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5、本项目所采购系统软件的使用培训,每种系统软件的培训人数不少于5人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人次。6、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7、实施方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计入项目总价。三、配套完善系统要求为使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充分适应环境监察工作新形势,在今后的现场执法过程中充分发挥快速、便捷、高效的优势,需要在本次移动执法系统软件部分招标的同时,配套完善试点单位移动执法平台,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以及全省环境监察办公网络建设。1.试点单位移动执法平台完善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硬件设备已基本购置完成,但由于各试点单位用于放置硬件设备的场所空间有限,并且外界物理环境不能完全满足设备正常运转的需要,因此,为使系统尽快正常运转,需对系统平台的外围条件进行改造,使省监察总队、郑州、开封、平顶山市监察支队移动执法平台既独立于其他业务平台,又能分级独立管理。实现系统数据的高质量、高效率流转。2.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河南省环境监察办法》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将检查、调查、处罚案件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建立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企业(重点源、风险源、危险品)基本情况登记表、项目环评审批文件、试生产批复文件、项目环保验收文件、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报告及批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资料、《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表》、现场监察相关资料、企业守法信息登记表、排污申报表、排污费缴纳单据复印件、12369投诉举报受理材料、专项行动材料-等。目前,环境监察档案大多数以纸质形式建立,全省尚未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为使环境监察档案实现科学化、系统化管理,进而增强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数据查询功能,需建立全省环境监察机构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需包括自2008年至今的所有环境监察电子档案,并实现与移动执法系统对接。具体要求为:(1)档案管理软件:B/S模式,档案及文件的管理操作都在其浏览器上进行;有可扩充性和灵活的自定义功能;可以增加新的档案门类;具有统计、报表自定义功能;具有良好的数据导入导出、备份恢复功能;(2)日志及报表管理:记录用户操作信息,并可对日志进行删除、导出、备份等操作;可按照环境监察需要,提供各类查询报表,实现输出和打印;(3)数据录入管理:在数据添加时,支持条目与原文的直接录入和录入界面的相互切换;登录用户的相关信息能自动关联到相应数据录入项;(4)数据维护与恢复:支持数据备份设定,能定时进行备份;支持对备份的数据进行无缝恢复;(5)用户及权限管理:支持分级管理权限设置,同时支持系统管理员下的跨级权限分配;提供条目与原文权限分开管理。3.全省环境监察办公网络建设目前,全省环保系统已建成网上办公平台,省、市级环保部门均能实现查看通知公告、收发文管理、环保信息查询、环保新闻发布等操作,但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尚不能通过该平台实现环境监察系统内部办公网络化。为丰富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移动办公功能,需建立全省环境监察办公网络,实现环境监察系统内部的公文流转及其他监察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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