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号线运营状态显示器改造委外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一号线运营状态显示器改造委外工程招标公告



JHN-GC-BJ-BL013-01-2020-0364

2020年一号线运营状态显示器改造

委外工程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一号线运营状态显示器改造委外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AFC维修、维护、保养类

6.采购内容:对沈阳地铁一号线75台自动售票机的运营状态显示器进行更新改造。(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85,000.00元)

8.施工地点:沈阳地铁一号线的十三号街、重工街、铁西广场、沈阳站、太原街、中街站、黎明广场7座车站

9.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完成当次施工。

1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

11.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06月03日 16:00时,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一号线沈阳站站。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06月04日 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06月04日 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24个月,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工程竣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乙方延期竣工超过20日,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了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张洪建

电 话:024-22661107


标签: 显示器 状态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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