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三线西段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三线西段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三线西段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工程是西气东输三线西段控制性工程之一,黄河西岸部分位于中卫市迎水镇孟家湾村,东岸位于中卫市常乐镇小湾村。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段水平长度550m,竖井中心间距450m,隧道直径4.25m。盾构隧道水平长度299.1m,盾构机抬头以2%的坡度掘进119.8m(包括两侧的各30m的弯曲段,R=1500m),最后在靠近东岸接收井侧平行前进30m完成平巷段掘进施工。
始发井定为圆形,内径15m,井的深度35.6m,接收井定为圆形,内径为15m,接收井井总高度40.0m。
(2)招标范围:西气东输三线西段中卫黄河盾构隧道穿越工程监理,包括盾构隧道本体、两岸竖井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
(3)标包划分:1个监理标段。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2.3 计划工期:
(1)计划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施工图;
(2)始发井5月20日-12月25日完成施工;
(3)盾构掘进2013年1月10日-4月20日完工;
(4)接收井2012年8月15日-2013年2月25日完成施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69900-ZB-XSX-JL-(2012)-01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2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3.4 近五年以来,具有江河水下盾构隧道穿越监理业绩;
3.5监理投标人不得与EPC中标候选人之间存在行政同属、行政直属或控股关系,否则投标无效。
3.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SE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近两年未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拟用总监必须具有盾构隧道穿越副总监及以上监理工作经验;具有盾构隧道穿越及附属工程监理仪器设备。
四、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本工程监理的申请人,来函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来函采用传真及电子扫描件方式,来函内容应包括申请意向、申请人资质、人员设备、业绩以及联系人方式等内容,并要求加盖申请人公章。
4.2 《资格预审文件》发出日期:2012年3月2日至 2012年3月6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
4.3 逾期未报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3月12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80号,马哥孛罗大厦1804室。
5.2 凡投标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携带公司证书、合同、中标证明、人员证件、财务报告、资信证明等文件原件以备招标人核查,证明投标人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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