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养殖温室大棚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甲鱼养殖温室大棚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新北区奔牛镇建设工程
招 标 公 告(二次)(资格后审)
编号:奔(招)******* 号时间:2020年6月2日
一、招标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市村甲鱼养殖温室大棚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工程地点:奔牛镇新市村
3.工程规模:/
4.质量等级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投资总额:/
7.本次招标范围:勇士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甲鱼养殖温室大棚(一期)拟建造大棚18个,单个甲鱼养殖温室大棚占地面积为700平方米,每个甲鱼养殖温室大棚应配备18个甲鱼养殖池,单个大棚及配备的18个甲鱼养殖池造价不超过22万元,施工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都要保证安装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估算价 (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新市村甲鱼养殖温室大棚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大棚设计安装 | 396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农业设备的安装、施工或温室大棚的安装、施工等内容 | 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
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采用以下方式参与本工程投标活动:
①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预约法定代表人面谈时间、地点,参加面谈(法定代表人面谈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格审查时递交刻录的“法定代表人视频录像”(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光盘;(详见附件10——法定代表人面谈光盘刻录要求);
③法定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亲自参加资格审查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面谈承诺书”原件(附件11)。
注:投标人只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法定代表人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参与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招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
4.1.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至奔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报名: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并须填写完整(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本项须提供加盖公章原件各壹份)
(2)营业执照(本项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壹份)。
特别提醒:报名时递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非法人代表)另须提供投标单位授权报名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拒绝报名,委托书格式报名单位自拟)。
4.1.2投标人报名时可到新北区奔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查阅或咨询招标公告相关内容,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事宜。
4.1.3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4日(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
4.1.4招标文件费收取:报名资料递交成功后,现场缴纳300元/标段(只接受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缴纳)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报名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报名邮箱地址(见报名表),请仔细核对邮箱地址,如因投标人所留信息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2日 至2020年6月4日,公告发布同时接受投标人报名。
报名地址:奔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详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六、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平台:奔牛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 | 地 址:常州市龙江中路96号五楼 |
联系人:叶女士、蔡女士 | 联系人:陈 工 |
电 话:0519 -******** | 电话:187*****213 |
特别提示:
每个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或报名时不得超过2人。
所有投标或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政府门卫时必须主动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并按要求做好来客登记工作,体温如超过37.2°不得进入政府内进行投标或报名工作。
投标或报名提交资料时须提供健康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格式如下)和健康码(必须为绿色)或提供公司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报名或投标时必须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未按上述要求一律拒绝投标或报名工作。
6.请各投标单位充分预留门卫来客登记时间,如因检测不通过不能参与投标或报名工作,后果自负。
健康承诺书
***系我公司员工,近14天未到过境内外疫情重点及高风险地区,未出现过发热、咳嗽症状,身体状况良好。参与投标或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公司***
日期:2020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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