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长青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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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长青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委托,对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长青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54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长青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查看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68号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长青办公区。 2、服务面积:服务面积5261平方米。二、项目委托管理事项(一)日常工程维修维护(二)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清扫(三)秩序维护和消防管理三、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12人)(一)项目负责人兼工程维修(1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沟通组织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具备日常工程维修、维护经验。(二)保洁人员(5人)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工作认真负责。(三)秩序维护员(6人)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忠诚正义,工作认真负责。四、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一)日常工程维修、维护管理 1、给排水维修保养(1)每个季度检查生活水箱口、溢流口封闭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生活供水质量。(2)每季度检查室外所有雨水井、排雨水管线1次,确保雨水排放畅通。(3)每月检查室外所有排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线,确保污水排放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每天巡视卫生间上下水等用水设施、强排水设施、隔油池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保证正常供水,每天巡视检查高、中、低区供水泵、水箱水位并记录。(6)遇到暴雨天气要及时查看屋面排雨水口、园区排雨水、强排雨水井等,确保各区域无积水。(7)所有卫生间地漏下水、拖布间下水、大便池、小便池下水要畅通,如堵塞及时疏通。 2、强电维修保养(1)保证室外园区亮化照明完好,每天晚上检查1次,根据昼夜时间变化,每月修正1次开关时间,损坏灯具及时提醒采购人进行更换。(2)楼内各处各种灯具,每天都检查维修1遍,更换损坏灯具及光源不超过24小时。 3、装饰、建筑物维修(1)外墙、玻璃幕墙、墙砖、窗户、外装饰等检查每周1次,及时发现破损部分及防高空坠物排出隐患,保证无安全隐患。(2)户外理石地面等硬化路面,每周检查维修1遍,保证不松动、不破损。(3)室内所有地面、墙面、天棚,都要保持整洁完好,每月检修1遍,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4)及时检修所有门、闭门器、门锁、门吸、窗帘地板。(5)及时处理报修工作,如不能处理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4、消防系统(1)保证消防水池水位,每周检查并记录。(2)保证消防稳压补水水箱水位、补水系统正常工作,每周检查并记录。(3)保证高、低区消防水压(喷淋、消防栓)每月检查并记录。(4)消防泵、阀门每月保养1次(注油、盘车)并做好保养记录。(二)卫生保洁、环境卫生清扫 1、室内公共区域走廊大厅、楼梯、门窗、卫生间、电梯、消防设施的卫生清洁。(1)每天早晚2次对公共区域的地面进行推尘和清洁,确保地面无灰尘、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纸屑,并随时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人群比较密集的区域,增加地面的推尘次数;雨雪天气必须及时巡视并及时拖干地面水迹,避免意外发生;一层地面每周至少清洗1次,其它楼层地面每月清洗1次,确保地面干净、光亮、无污渍。(2)公共区域走廊及大厅的附属设施,各种指示牌、大厅玻璃门、栏杆、玻璃围挡、门、门框、椅子、沙发地脚线、踢脚板及消防设施设备等,每天必须清洁1次,确保无灰尘、无污渍,不锈钢饰品要保持光亮、无手印、无灰尘、无污渍。(3)保持公共区域3米以下的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蛛网,对墙面每周要进行1次大清洁,无法处理的破损污渍要及时向采购方汇报。(4)空调口、排风口,每月清洁1次,确保无灰尘、无污渍。(5)公共区域楼梯每周要清洁1次,并确保楼梯内的附属设施设备无灰尘、无污渍杂物等。(6)每天对电梯内外每隔1小时巡视并清洁,确保电梯内外光亮无手印、无污渍、无垃圾等,每周至少对电梯进行1次大清洁,包括电梯门槽。(7)卫生间清洁要求每隔1小时必须清洁1次,人群密集的区域需缩短清洁间隔时间增加清洁次数。每天晚间在人员减少的时间要对卫生间进行重点清洁,主要清洁便池、小便池和地面,确保卫生间始终保持清洁干净,无异味、无污渍。面盆、台面、墙壁干净光亮、无水迹、无污渍、无毛发,水龙头等电镀制品光亮无水痕;便池及小便池周围的地面清洁要及时且无尿渍,需使用专用的拖布或水刮进行擦干处理,禁止与其它拖布混用;及时补充卷纸、擦手纸、洗手液等客用品,不能出现缺少现象;卫生间的设施如天花板、隔断板、墙面等每周要进行1次大清洁,确保无灰尘、无污渍,光亮整洁。(8)随时检查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随时了解维修情况,直至可正常使用。 2、室外部分主要负责长青办公区所属道路、室外停车场、绿化带、广场、垃圾站、玻璃幕墙、公用设备设施等卫生清洁。(1)每天对道路、停车位进行清扫1次,其余时间要不定时的进行巡视清扫,保证道路、停车位、绿化带、广场等无垃圾、无树叶、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渍等。(2)秋冬落叶季节,增加清扫和巡视次数,确保落叶及时清理干净。(3)冬季对积雪做到雪停后及时清扫,保证工作人员正常出入。(4)道路指示牌、标识、园林垃圾桶定期清洁,确保无污渍,垃圾桶内的垃圾确保无堆积现象。(5)确保广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杂草青苔、无污渍、油渍。 3、公共区域玻璃窗门及玻璃幕墙清洁(1)每天要求随时巡视清洁,确保玻璃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光亮整洁。(2)一层内外3米以下玻璃幕墙要求每周大清1次,下雨时增加次数。 4、垃圾清运(1)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收集垃圾1次,人员密集处或特殊情况增加收集次数,保持垃圾箱、茶渣桶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干净无灰尘。(2)垃圾存放处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无污水、无异味。(3)每天定时收集垃圾,垃圾清运日产日清。(三)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1、停车场管理(1)按照制定的车位停放,车头与车头之间要保持一致。(2)室内外停车场均要求24小时有人值岗,保证车场安全及秩序。 2、巡逻管理(1)24小时巡逻制度,必须做到每小时巡逻1次,保证每个楼层的巡视点位不能漏打。(2)遇到问题及时与采购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集中精力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确保办公场所安全。(3)巡逻检查的员工必须佩带工牌,按规定的巡逻线巡逻,并严禁单人巡逻。(4)按照《巡逻记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巡逻,在检查中如发现险情,应果断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在有关人员及领导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5)巡逻检查人员必须熟悉巡逻区内各类设备、物品放置,如发现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6)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并认真填写更换记录。(7)注意观察过往人员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如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要选择 适当的地点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必要时要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8)夜间巡逻检查应注意观察声音、味道、温度等安全隐患。注意所辖区域内可疑迹象,及时发现并控制非法侵入人员,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置。观察办公室是否有房门未锁,且房间无人情况,及时上报进行应急处理。 3、事故处理(1)迅速果断制止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突发事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同时尽快口头向行政办公室报告。(2)参与事故处理的秩序维护主管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故报告,于1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行政办公室,详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3)参与事件处理的秩序维护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如实总结,找出事故发生 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4、突发事件的处理(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抢、盗、勒、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报告当值行政办公室。(2)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3)对闹事、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4)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5)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6)秩序维护主管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 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5、斗、殴等暴力事件的处理(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 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争吵。(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报告行政办公室,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行政办公室的指令。(3)斗、殴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4)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6、盗窃事件的处理(1)巡查发现或接报院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行政办公室,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行政办公室的指令。(2)主管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盗窃者,带回调查处理。(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 430,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6 月 3 日 8:30 时起至2020 年 6 月 9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6楼非招标采购文件接收服务区。具体磋商会议地点在大厦1楼大厅LED显示屏。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6 月 3 日至2020 年 6 月 9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项目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
传真:无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详见采购文件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06-02附件: *******fb9f-7f69" target="_blank">JH20-210100-00549磋商文件上网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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