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01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经由宁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宁扶组发[2019]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大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京蒙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城县大明镇;

3.项目概况:

3.1本项目依托扶贫资金支持,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现状,结合宁城县农业发展战略和优势产业,规划建设宁城县大明镇章营子扶贫产业园区。

3.2本项目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42座(约6729延长米),园区占地280亩,有效生产面积85.13亩;建设大棚看护用房42个,建筑面积630平方米;项目购买原有100米深水井三眼,更换三眼机电井设备,新建4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埋设输水管路3563米,安装分户智能计量水表及管道泵;拆除原有70平高压裸铝线685米(三线制),拆除12米高高压线杆14根,重新安装15米高高压线杆14根,重新架设70三相绝缘高压铝线685米,安装200KVA变压器2台,安装10米高低压水泥线杆42根,架设70平绝缘低压铝线4928米(三相四线制),安装分户智能计量电表42块,敷设4*35平铠装铝芯电缆72米,安装三相智能计量电表3块;建设园区内4米宽0.1米厚的砂石路7100平方米;修建厕所一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3项目区所需水、电、路接入到棚区外。

3.4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期1年(实际工期80天),经营期19年(截止2040年03月30日)到期后移交给镇政府。

建设完成后须自主经营,中标人如果采取将大棚租赁给个人或其它法人组织的方式进行经营,则租赁合同需要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人向政府已经缴纳土地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年限。

3.6项目占地280亩,土地流转租期20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700元/亩/年,中标经营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总投资额的8%且棚租不低于100元/延米/年向大明镇人民政府支付2020年资本收益金(含地租),以后每年4月1日前通过一卡通方式支付土地流转使用租金,每年9月1日前缴纳下一年资本收益金。2020年资本收益金暂按设计棚体长度收取,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验收棚体长度收取,多退少补。

3.7 中标经营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项目总投资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等值的固定资产抵押。

3.8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或者延期1个月仍未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棚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一年的地租和资本收益金后的部分予以退还。

3.9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棚体及附属设施产权归大明镇人民政府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

3.10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3.11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贫困户从事园区公共服务,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

3.1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仓储车间等附属设施,由经营者自行设计出资建设。

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暖棚建设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建成后经营。

5.建安工程计划投资额:1035.6439万元。

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④农业科技发展公司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具有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可以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业务,也可以兼营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经营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有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或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有效的银行授信额度(附证明材料或企业有效承诺函)。或由①至④四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并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信誉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②企业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6. 特别提示: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疫情,请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 http://www.ncswgk.gov.cn或百度:宁城县三务公开监督平台,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年…月…日宁城县新冠肺炎防控文件)转载的疫情防控文件及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在其他媒体或以其他形式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和相关要求,提前作好疫情防控准备和相关资料、证件,否则不能进入投标现场。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6月03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8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0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大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

联 系 人:吴 鸿 电 话:188*****212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口

联 系 人:朱欣欣 电 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弘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众联商城

联 系 人:刘宇超 电 话:****-*******

内蒙古弘飞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区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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