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燃气锅炉及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燃气锅炉及安装招标公告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眉山市人民医院委托,拟对眉山市人民医院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scg[2012]003号
二、招标项目:眉山市人民医院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项目简介: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年检合格,在有效经营期内,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锅炉生产厂家必须具备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D1/D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S/U认证及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备锅炉安装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证书。
4、非制造商必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03月06日至2012年03月12日每日9:30-16:30在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新街71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D1/D2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S/U认证及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锅炉安装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证书。
4、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非制造商);
以上证件、资料除介绍信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03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新街71号4楼)。
十、采购人:眉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庙街1号
邮 编:620010
联 系 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新街71号
邮 编: 620010
联 系 人: 万黎
联系电话: ***-******** 135*****096
传 真: ***-********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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