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和其他公务用车服务采购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和其他公务用车服务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和其他公务用车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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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403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和其他公务用车服务采购 | 1 | 批 | 国内 | 167900 | 167900 | 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宇通客车 | 无 | ||||
合计: | 167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柒仟玖佰元整(¥167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下沙31号福建技师学院;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合同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本合同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 邮箱: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清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3F联系电话:137*****909本合同联系人:赵添桐联系方式:135*****892 微信:135*****892邮箱: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车辆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33座以上空调大巴一部用于接送班车服务,乙方另按甲方的其他实际需求提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8座、33座、45座、47座、49座及以上座位的旅游车辆用于其他用车服务需要。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车辆性能稳定、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必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拾万元。4.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准驾车车型为A1)和上岗证,驾龄不少于三年。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时间准点接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安全平稳停靠,不得借故不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指定站点准时发车。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未能准点发车,超过10分钟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五.乙方提供的车辆在接送途中如发生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接送的,乙方应尽快调换相应的车辆将甲方员工送达应到站点,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六.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若有喝酒,伤病,情绪异常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存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资质、符合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所提供给甲方接送员工用车原则上应予固定,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车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的车辆须符合双方事先约定。八.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整洁卫生,空调设备使用正常(年度夏季使用空调开始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冬季使用暖气开启时间为每年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九.乙方不得允许非甲方人员或非甲方认可的人员乘坐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十.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应服务态度良好,安全平稳驾驶。对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甲方承租乙方的接送员工的车辆,每部车的乘坐人员应以事先约定的车型座位数为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超载上路行驶,如发现超载现象,乙方驾驶人员有权要求超载人员下车或换乘其他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也不得因人情或其他利益,私自在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外接送人员,或允许甲方职工的超载请求等。出现超载或不按路线行驶、站点停靠问题导致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经双方确定,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每月按实际用车数结算。乙方应于当月31日前向甲方通报本月的实际天数及费用汇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前个月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详细线路、价格见附件。十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接送服务的车辆如不符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受害人和甲方的损失。如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车上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第一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的赔偿,以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第三方原因而减少或免除。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的过程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也概与甲方无关。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05月 06日至 2023年 05月 05日。十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明显不能保障甲方员工接送的使用要求和质量;乙方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特指本合同乙方为甲方服务内容,乙方被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除外);本合同有约定的,或乙方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行为如导致甲方被追责的,甲方有权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向甲方追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款项中扣减。2.因本合同乙方为保本经营,甲方职工接送时间如有调整,必须在乙方能力范围内。3.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停止接送服务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变更或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除上述情形外,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商洽无异议。5.合同期满。6.不可抗力因素。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合同首部的联系信息同时为双方诉讼、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福建技师学院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班车行驶线路行驶路线:周一至周五班车路线线路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紫阳公交停车场门口—东光花园—桥南环岛—师大(仓山海军司令部路口)—南禅山—宝龙—干休所—凤凰池—物构所—大儒世家—福建技师学院(当日往返)二、通勤班车价格序号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 称车型单价最高限价:往返一趟次(元)服务期限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547.53年三、公务用车价格序号2: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用车服务序号类型乘坐人数长途(元/公里)市区半日(元/半日)市区用车(元/日)长乐机场接送(单程高速)火车北站火车南站市区以外7:00---12:00 12:00---18:00 7:00---19:00 (行驶里程100公里以内)2-1空调旅游巴士51-535.48620.********74.5474.52-2空调旅游巴士494.****************82-3空调旅游巴士474.****************1.52-4空调旅游巴士454.****************1.52-5空调旅游巴士374.38474.********28.53652-6空调旅游巴士334.38474.********28.53652-7空调旅游巴士184.****************1.52-87座商务63.****************5.52-95座小车42.****************5.5。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合同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本合同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 邮箱: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清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3F联系电话:137*****909本合同联系人:赵添桐联系方式:135*****892 微信:135*****892邮箱: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车辆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33座以上空调大巴一部用于接送班车服务,乙方另按甲方的其他实际需求提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8座、33座、45座、47座、49座及以上座位的旅游车辆用于其他用车服务需要。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车辆性能稳定、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必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拾万元。4.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准驾车车型为A1)和上岗证,驾龄不少于三年。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时间准点接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安全平稳停靠,不得借故不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指定站点准时发车。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未能准点发车,超过10分钟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五.乙方提供的车辆在接送途中如发生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接送的,乙方应尽快调换相应的车辆将甲方员工送达应到站点,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六.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若有喝酒,伤病,情绪异常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存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资质、符合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所提供给甲方接送员工用车原则上应予固定,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车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的车辆须符合双方事先约定。八.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整洁卫生,空调设备使用正常(年度夏季使用空调开始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冬季使用暖气开启时间为每年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九.乙方不得允许非甲方人员或非甲方认可的人员乘坐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十.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应服务态度良好,安全平稳驾驶。对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甲方承租乙方的接送员工的车辆,每部车的乘坐人员应以事先约定的车型座位数为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超载上路行驶,如发现超载现象,乙方驾驶人员有权要求超载人员下车或换乘其他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也不得因人情或其他利益,私自在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外接送人员,或允许甲方职工的超载请求等。出现超载或不按路线行驶、站点停靠问题导致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经双方确定,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每月按实际用车数结算。乙方应于当月31日前向甲方通报本月的实际天数及费用汇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前个月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详细线路、价格见附件。十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接送服务的车辆如不符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受害人和甲方的损失。如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车上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第一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的赔偿,以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第三方原因而减少或免除。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的过程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也概与甲方无关。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05月 06日至 2023年 05月 05日。十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明显不能保障甲方员工接送的使用要求和质量;乙方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特指本合同乙方为甲方服务内容,乙方被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除外);本合同有约定的,或乙方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行为如导致甲方被追责的,甲方有权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向甲方追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款项中扣减。2.因本合同乙方为保本经营,甲方职工接送时间如有调整,必须在乙方能力范围内。3.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停止接送服务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变更或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除上述情形外,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商洽无异议。5.合同期满。6.不可抗力因素。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合同首部的联系信息同时为双方诉讼、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福建技师学院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班车行驶线路行驶路线:周一至周五班车路线线路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紫阳公交停车场门口—东光花园—桥南环岛—师大(仓山海军司令部路口)—南禅山—宝龙—干休所—凤凰池—物构所—大儒世家—福建技师学院(当日往返)二、通勤班车价格序号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 称车型单价最高限价:往返一趟次(元)服务期限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547.53年三、公务用车价格序号2: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用车服务序号类型乘坐人数长途(元/公里)市区半日(元/半日)市区用车(元/日)长乐机场接送(单程高速)火车北站火车南站市区以外7:00---12:00 12:00---18:00 7:00---19:00 (行驶里程100公里以内)2-1空调旅游巴士51-535.48620.********74.5474.52-2空调旅游巴士494.****************82-3空调旅游巴士474.****************1.52-4空调旅游巴士454.****************1.52-5空调旅游巴士374.38474.********28.53652-6空调旅游巴士334.38474.********28.53652-7空调旅游巴士184.****************1.52-87座商务63.****************5.52-95座小车42.****************5.5。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运输服务费,运输服务费按实际的车辆数及天数结算。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05日。
10、违约责任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合同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本合同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 邮箱: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清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3F联系电话:137*****909本合同联系人:赵添桐联系方式:135*****892 微信:135*****892邮箱: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车辆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33座以上空调大巴一部用于接送班车服务,乙方另按甲方的其他实际需求提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8座、33座、45座、47座、49座及以上座位的旅游车辆用于其他用车服务需要。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车辆性能稳定、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必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拾万元。4.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准驾车车型为A1)和上岗证,驾龄不少于三年。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时间准点接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安全平稳停靠,不得借故不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指定站点准时发车。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未能准点发车,超过10分钟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五.乙方提供的车辆在接送途中如发生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接送的,乙方应尽快调换相应的车辆将甲方员工送达应到站点,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六.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若有喝酒,伤病,情绪异常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存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资质、符合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所提供给甲方接送员工用车原则上应予固定,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车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的车辆须符合双方事先约定。八.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整洁卫生,空调设备使用正常(年度夏季使用空调开始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冬季使用暖气开启时间为每年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九.乙方不得允许非甲方人员或非甲方认可的人员乘坐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十.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应服务态度良好,安全平稳驾驶。对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甲方承租乙方的接送员工的车辆,每部车的乘坐人员应以事先约定的车型座位数为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超载上路行驶,如发现超载现象,乙方驾驶人员有权要求超载人员下车或换乘其他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也不得因人情或其他利益,私自在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外接送人员,或允许甲方职工的超载请求等。出现超载或不按路线行驶、站点停靠问题导致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经双方确定,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每月按实际用车数结算。乙方应于当月31日前向甲方通报本月的实际天数及费用汇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前个月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详细线路、价格见附件。十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接送服务的车辆如不符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受害人和甲方的损失。如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车上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第一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的赔偿,以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第三方原因而减少或免除。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的过程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也概与甲方无关。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05月 06日至 2023年 05月 05日。十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明显不能保障甲方员工接送的使用要求和质量;乙方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特指本合同乙方为甲方服务内容,乙方被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除外);本合同有约定的,或乙方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行为如导致甲方被追责的,甲方有权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向甲方追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款项中扣减。2.因本合同乙方为保本经营,甲方职工接送时间如有调整,必须在乙方能力范围内。3.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停止接送服务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变更或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除上述情形外,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商洽无异议。5.合同期满。6.不可抗力因素。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合同首部的联系信息同时为双方诉讼、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福建技师学院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班车行驶线路行驶路线:周一至周五班车路线线路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紫阳公交停车场门口—东光花园—桥南环岛—师大(仓山海军司令部路口)—南禅山—宝龙—干休所—凤凰池—物构所—大儒世家—福建技师学院(当日往返)二、通勤班车价格序号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 称车型单价最高限价:往返一趟次(元)服务期限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547.53年三、公务用车价格序号2: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用车服务序号类型乘坐人数长途(元/公里)市区半日(元/半日)市区用车(元/日)长乐机场接送(单程高速)火车北站火车南站市区以外7:00---12:00 12:00---18:00 7:00---19:00 (行驶里程100公里以内)2-1空调旅游巴士51-535.48620.********74.5474.52-2空调旅游巴士494.****************82-3空调旅游巴士474.****************1.52-4空调旅游巴士454.****************1.52-5空调旅游巴士374.38474.********28.53652-6空调旅游巴士334.38474.********28.53652-7空调旅游巴士184.****************1.52-87座商务63.****************5.52-95座小车42.****************5.5。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合同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本合同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 邮箱: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清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3F联系电话:137*****909本合同联系人:赵添桐联系方式:135*****892 微信:135*****892邮箱: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车辆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33座以上空调大巴一部用于接送班车服务,乙方另按甲方的其他实际需求提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8座、33座、45座、47座、49座及以上座位的旅游车辆用于其他用车服务需要。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车辆性能稳定、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必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拾万元。4.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准驾车车型为A1)和上岗证,驾龄不少于三年。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时间准点接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安全平稳停靠,不得借故不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指定站点准时发车。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未能准点发车,超过10分钟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五.乙方提供的车辆在接送途中如发生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接送的,乙方应尽快调换相应的车辆将甲方员工送达应到站点,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六.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若有喝酒,伤病,情绪异常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存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资质、符合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所提供给甲方接送员工用车原则上应予固定,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车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的车辆须符合双方事先约定。八.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整洁卫生,空调设备使用正常(年度夏季使用空调开始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冬季使用暖气开启时间为每年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九.乙方不得允许非甲方人员或非甲方认可的人员乘坐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十.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应服务态度良好,安全平稳驾驶。对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甲方承租乙方的接送员工的车辆,每部车的乘坐人员应以事先约定的车型座位数为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超载上路行驶,如发现超载现象,乙方驾驶人员有权要求超载人员下车或换乘其他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也不得因人情或其他利益,私自在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外接送人员,或允许甲方职工的超载请求等。出现超载或不按路线行驶、站点停靠问题导致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经双方确定,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每月按实际用车数结算。乙方应于当月31日前向甲方通报本月的实际天数及费用汇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前个月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详细线路、价格见附件。十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接送服务的车辆如不符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受害人和甲方的损失。如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车上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第一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的赔偿,以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第三方原因而减少或免除。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的过程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也概与甲方无关。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05月 06日至 2023年 05月 05日。十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明显不能保障甲方员工接送的使用要求和质量;乙方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特指本合同乙方为甲方服务内容,乙方被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除外);本合同有约定的,或乙方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行为如导致甲方被追责的,甲方有权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向甲方追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款项中扣减。2.因本合同乙方为保本经营,甲方职工接送时间如有调整,必须在乙方能力范围内。3.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停止接送服务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变更或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除上述情形外,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商洽无异议。5.合同期满。6.不可抗力因素。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合同首部的联系信息同时为双方诉讼、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福建技师学院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班车行驶线路行驶路线:周一至周五班车路线线路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紫阳公交停车场门口—东光花园—桥南环岛—师大(仓山海军司令部路口)—南禅山—宝龙—干休所—凤凰池—物构所—大儒世家—福建技师学院(当日往返)二、通勤班车价格序号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 称车型单价最高限价:往返一趟次(元)服务期限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547.53年三、公务用车价格序号2: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用车服务序号类型乘坐人数长途(元/公里)市区半日(元/半日)市区用车(元/日)长乐机场接送(单程高速)火车北站火车南站市区以外7:00---12:00 12:00---18:00 7:00---19:00 (行驶里程100公里以内)2-1空调旅游巴士51-535.48620.********74.5474.52-2空调旅游巴士494.****************82-3空调旅游巴士474.****************1.52-4空调旅游巴士454.****************1.52-5空调旅游巴士374.38474.********28.53652-6空调旅游巴士334.38474.********28.53652-7空调旅游巴士184.****************1.52-87座商务63.****************5.52-95座小车42.****************5.5。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合同甲方:福建技师学院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本合同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微信: 邮箱: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清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6号天城小区5号楼3F联系电话:137*****909本合同联系人:赵添桐联系方式:135*****892 微信:135*****892邮箱: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技师学院接送班车及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用车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一.车辆要求1.乙方按照甲方的用车需求,提供33座以上空调大巴一部用于接送班车服务,乙方另按甲方的其他实际需求提供5座小轿车、7座商务车、18座、33座、45座、47座、49座及以上座位的旅游车辆用于其他用车服务需要。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有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车辆性能稳定、车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必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拾万元。4.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准驾车车型为A1)和上岗证,驾龄不少于三年。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时间准点接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提供的车辆到达站点时应安全平稳停靠,不得借故不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指定站点准时发车。四.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未能准点发车,超过10分钟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五.乙方提供的车辆在接送途中如发生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接送的,乙方应尽快调换相应的车辆将甲方员工送达应到站点,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六.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若有喝酒,伤病,情绪异常等影响行车安全的因素存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符合资质、符合合同约定的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七.乙方所提供给甲方接送员工用车原则上应予固定,有特殊原因临时更换车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更换的车辆须符合双方事先约定。八.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整洁卫生,空调设备使用正常(年度夏季使用空调开始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冬季使用暖气开启时间为每年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九.乙方不得允许非甲方人员或非甲方认可的人员乘坐甲方承担乙方车辆。十.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应服务态度良好,安全平稳驾驶。对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一.甲方承租乙方的接送员工的车辆,每部车的乘坐人员应以事先约定的车型座位数为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驾驶员超载上路行驶,如发现超载现象,乙方驾驶人员有权要求超载人员下车或换乘其他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驾驶员也不得因人情或其他利益,私自在甲方确定的路线、站点外接送人员,或允许甲方职工的超载请求等。出现超载或不按路线行驶、站点停靠问题导致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经双方确定,甲方承租乙方的车辆,每月按实际用车数结算。乙方应于当月31日前向甲方通报本月的实际天数及费用汇总,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有效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将前个月的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详细线路、价格见附件。十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接送服务的车辆如不符合国家交通,营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发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受害人和甲方的损失。如因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给车上人员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第一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的赔偿,以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赔偿责任不因第三方原因而减少或免除。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的过程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也概与甲方无关。十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05月 06日至 2023年 05月 05日。十五.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终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明显不能保障甲方员工接送的使用要求和质量;乙方违法经营,或出现重大交通事故(不特指本合同乙方为甲方服务内容,乙方被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除外);本合同有约定的,或乙方出现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行为严重损害甲方权益,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和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行为如导致甲方被追责的,甲方有权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所有损失向甲方追偿。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款项中扣减。2.因本合同乙方为保本经营,甲方职工接送时间如有调整,必须在乙方能力范围内。3.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停止接送服务时,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变更或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4.除上述情形外,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后,经双方商洽无异议。5.合同期满。6.不可抗力因素。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制定。十八.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合同首部的联系信息同时为双方诉讼、执行程序的送达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甲方:福建技师学院乙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 月日附件:一、班车行驶线路行驶路线:周一至周五班车路线线路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紫阳公交停车场门口—东光花园—桥南环岛—师大(仓山海军司令部路口)—南禅山—宝龙—干休所—凤凰池—物构所—大儒世家—福建技师学院(当日往返)二、通勤班车价格序号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序号项目名 称车型单价最高限价:往返一趟次(元)服务期限1接送班车服务采购空调旅游巴士车(33座及以上)547.53年三、公务用车价格序号2:学生教学实训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用车服务序号类型乘坐人数长途(元/公里)市区半日(元/半日)市区用车(元/日)长乐机场接送(单程高速)火车北站火车南站市区以外7:00---12:00 12:00---18:00 7:00---19:00 (行驶里程100公里以内)2-1空调旅游巴士51-535.48620.********74.5474.52-2空调旅游巴士494.****************82-3空调旅游巴士474.****************1.52-4空调旅游巴士454.****************1.52-5空调旅游巴士374.38474.********28.53652-6空调旅游巴士334.38474.********28.53652-7空调旅游巴士184.****************1.52-87座商务63.****************5.52-95座小车42.****************5.5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技师学院 | 乙方: | 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下沙3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103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德清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赵添桐 | |
联系方法: | 陈老师****-******** | 联系方法: | 189*****94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625 |
签订地点:福州三山公交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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