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项目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福州联合创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GK]*******-1的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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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99其他服务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1国内**************福州联合创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订制福州联合创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订制、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6月1日-2023年4月30日;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项目位置: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泉州市安溪县城区参洋片区);5.2 管理服务与区域:校区现有茶学基础实验室、VBSE等实验室日常的管理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安溪校区实验室管理服务指标要求等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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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履约交付,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阶段性付清合同款,具体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即********5%=74400元;大写金额柒万肆仟肆佰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履约验收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1 乙方违约(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乙方需提供书面说明。(2)如因乙方过错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外包服务,由甲方出具书面的扣款通知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从服务款中扣除相应款项。(3)由于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退出本合同所涉及的外包服务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10.1.2 甲方违约(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的,每日按应付款0.2%的比例向乙方加付滞纳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二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和滞纳金。(2)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对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赔偿。(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0.1.3 其他说明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若无异议,应在收到赔偿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若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1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甲方所在地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2.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工作内容和要求14.1.1 乙方为了向甲方保质保量完成或交付承包业务,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内容如下,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1)根据甲方的用人专业要求,派出专业对口的服务人员,主要以服务茶学基础实验、管理类(VBSE)实验教学工作为主,立足甲方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实验教学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每学期全部实验、实践按要求正常开出;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好考勤记录。(2)熟悉甲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各种仪器设备、软件性能、药品等知识,根据教学要求及时编报实验采购计划并进行落实,对已采购的物品做好入库、登记、编码、领用等工作,做到台帐清晰,管理精细。(3)严格执行甲方实验室安全规则和条例,树立实验室“安全第一重要”的意识,做好实验室使用水、电、气、门、窗的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各项实验安全;做好易制毒、易燃易爆药品及物资的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定期检查实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茶学基础实验人员要根据甲方实验授课教师的要求,充分准备和落实好各项实验材料等必要条件;管理类(VBSE)实验人员要熟练掌握实验的操作技能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同时能够在甲方任课教师的辅导下独立开班授课。(5)积极开展实验、实践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实验、实践方法,提高实验、实践效果;同时能与甲方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实验竞赛、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为学生实验、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的获奖,提供有效的服务。(6)做好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日常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打包、贴标签和外运到指定地的工作;每学期定期清点、检查实验室物资使用情况并记录存档。14.1.2 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导下制定质量考核办法,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考核,且需双方代表签字确认考核结果,甲方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乙方服务费用。14.2 甲方权利和义务14.2.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14.2.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办法对乙方完成外包业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14.2.3 甲方应根据业务需要,提供必备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或生产工具、劳动保护条件。14.2.4 乙方服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在甲方提供合理证明的情况下,应将其更换:(1)乙方服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2)乙方服务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务规范和标准,且屡教不改的;(3)乙方服务人员不服从工作制度和约定工作安排,且屡教不改的;(4)乙方服务人员出现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安全事故,不服务教育的;(5)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14.2.5 甲方须遵法守纪,不得损害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14.2.6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结算并及时支付包括外包费用在内的各项费用。14.2.7 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场所安装监控设备。14.3 乙方权利和义务14.3.1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外包费用。14.3.2 乙方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保证服务人员均与乙方建立合法的用工关系。14.3.3 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并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14.3.4 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工资、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14.3.5 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服务人员的工资,为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商业意外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14.3.6 乙方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同时,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14.3.8 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或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协助及配合。但上述情形若因甲方过错导致的,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4.3.9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所承包的各项业务,并依本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14.4 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直接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管理。14.5 培训/指导14.5.1 乙方服务人员可以向甲方请求业务指导,甲方应按照甲方的业务操作规范及流程免费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14.5.2 因乙方服务人员需要培训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请求,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14.5.3 具体培训内容,根据乙方的申请,另行协商确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付款方式与纸质版合同内容一致具体付款方式如下:支付期次:36次;每次支付比例(%)100%支付期次说明:每月底管理服务考核合格,于次月10日前办理上月管理费用转账(乙方须于每月底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出具全额发票)。备注:每期次支付额度41333元,余款于最后期次付清。。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乙方:福州联合创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68号辰星园C座501
单位负责人:兰思仁单位负责人:陈范秋
委托代理人:范水生委托代理人:张敏
联系方法:138*****291
联系方法:150*****2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农大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131*****040000016账号:****************6813-000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标签: 管理服务 实验室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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