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求,现对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日-6月7日(7天)。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曲阜市南辛镇小北山村西北约500m处的山坡上。
  3、基本情况: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1日,建厂之前场地为废弃的采石场,北面、西面为山体,南面、东面为农田,地块面积10000m2。2019年3月30日,因无土地手续,且企业用地性质为非工业用地,不具备完善土地手续的条件,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被责令即日停产。受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承担了曲阜市宏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共采集 13个土壤样品、2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地表水样品。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pH、锌和铬,共计48项;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含13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44项毒理学指标,共57项。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初步调查报告,并已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体结论: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外围农田中的土壤样品重金属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要求。
  (2)HTSZ01监测点为地表水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水质标准限值;HTSZ02、HTSZ03为地下水监测点,HTSZ02监测点处锰检测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0.06倍;HTSZ03监测点处硝酸盐检测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超标倍数为0.215倍。
  通过分析原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并对比雨水收集池中水质检测结果分析得出锰或硝酸盐超标并非为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环境质量基本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 状况 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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