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门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门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门采购
建设单位: 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采购
工程名称: 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门采购 截止时间: 2012-03-1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人防门采购;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招 标 人:济南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山东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2012年3月 6日至2012年3月 12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号窗口。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出口加工区内;
2.2规 模:
本项目位于济南出口加工区内港兴三路以西、港源一路以南、刘公河东侧沟边路以东、港源二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含4栋26层住宅、配套公建和地下车库。本次招标采购的是项目所需的人防门,数量为32樘。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5招标范围:济南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需人防门采购,包括人防门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油漆及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所投产品具有国家人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通过山东省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必须具备人防门安装资质;
(4)申请人须具备: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5)投标人必须熟悉工程所在地人防办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报名需交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及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 ********136*****367********
联 系 人:程琳、庄永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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