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询价招标公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仙财采计【2012】B026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所需“办公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XTZFCG/2012/010
3、项目内容:电脑;打印机;照相、摄像器材
二、报价须知:
1、《询价单》的获取。本项目只针对在我中心进行政府采购协议登记备案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才能获取《询价单》参与本次报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合格竞标人可在2012年3月6日起至2012 年3月7日上午12.00时止(工作时间)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1楼1105室)获取《询价单》。
2、成交供应商采用“最低价法”确定。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分包确定),如出现报价相等的情况以递交顺序先后确定。
3、询价单中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履行本次采购合同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成本、利润、税费、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和应承担的风险。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单必须密封在文件袋中,并在封面上标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与询价,即视为承诺保证其不得改变所报价格,且保证供货。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三、报价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2012年3月7日下午3.00时前将密封《询价单》送达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1105室(仙桃市财政局11楼),逾期将不予接受。
2、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转5109
四、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五、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报产品及该型号的标准服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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