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新区南池路搬迁还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七里新区南池路搬迁还房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搬迁还房一期工程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项目名称 | 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搬迁还房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总建筑面积53140.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3140.2平方米)。 |
建设资金 | 业主自筹及其他 |
其他 |
施工1 | 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搬迁还房一期工程楼号13#-17#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采取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者须注明参加比选的项目名称。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3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3月09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阆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阆中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1827.00 | 3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3月1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阆中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阆中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阆中市七里大道188号
邮 编:637400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2年03月06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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