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开发区河渠管理范围划界项目竞争性磋商

廊坊市开发区河渠管理范围划界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编号:Z131*****002223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边疆 186*****33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孟微 ****-*******
采购预算金额:427300.00
采购用途 :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税收证明: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 3 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社保证明);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6-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6-09
时刻说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下载时刻说明:每天8: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9 10:30
开标时间:2020-06-19 10:3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2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磋商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节假日除外),下载时刻说明:每天8:30-17:00。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范围划界 开发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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