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开(挂)2019-5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天津津滨开(挂)2019-5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天津津滨开(挂)2019-5号地块大区总包招标公告
2020-06-02 10:00:00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人寿金融中心19层 招采管理部,中梁地产集团北方区域集团京东区域公司
qianyufeng@zldcgroup.com
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土建工程
清理基槽、垫层,基础底板以下部分的桩基处理工程(含截桩、灌芯、凿桩头及桩头外运)、地下室结构(含人防)、地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建筑结构线条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不含公区精装修)、防水工程(材料甲供、顶层、地下、室内),招标方认为需要总包单位施工的附属工程等。②室内安装工程
一般安装项目(包括表后给水安装、表后电力工程入户),施工阶段管道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后塞封堵等工作等。给排水预留预埋及封堵、室内给排水系统管道安装(户内管道至单体楼栋外第一个水井)、电气工程、水电二改工程等(不含消防二改)、采暖工程(户内管道至单体楼栋外第一个热力检查井),室内消防和智能化预埋工程、防雷接地等工程。③室外总平工程
临时道路硬化工程、负责提供水、电(接驳点)等配合;
负责建设场地内现有水电管线位置交底;
水电的预留预埋;
室外土建施工图中的构筑物(含天井、通风井等井道)、混凝土挡墙等结构;
④其他
甲方认为其他需要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按该工程确定的合同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甲方、监理认可后,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以上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认为是完整无缺的,具体承包范围详见专用条款 “承包范围及工程界面”。发包人认为其他需要承包人施工的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按该工程确定的合同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发包人、监理认可后,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建材路、南至上海道、西至新华路、北至解放路
项目占地4.6万㎡,建筑面积17.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万㎡,地下建筑面积4.5万㎡,业态为高层及临街商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等;

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带公章文件的扫描文件)。
1、项目为装配式项目,需满足天津市装配式建筑要求。2、项目需实现天津市观摩工地,需配合营销进行工地开放要求。3、项目楼栋均为高层,必须全部采用钢背楞+爬架,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措施费用,不另行计费。4、总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甲指分包进行备案。5、项目每地块分两期竣备及交付。6、总包需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开发贷工作。7、总包项目经理需有深基坑抢工经验,有城市中心项目管理经验。8、围挡情况详见平面布置图(总图),后续施工需要围蔽由施工单位承担,配合临街展示面围挡免费拆改一次。9、施工单位需承诺满足甲方首开区工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24小时施工,垂直运输设备,费用包含在在单价中,不另行计费。10、总包无条件配合甲分包政府备案手续办理。11、水平位移超过国家规范要求导致停工而产生的窝工费用,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费。12、以上事项,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报价,不另行计取费用。
无预付款按节点支付(首开楼栋主体垫资到开盘后次月开始第一笔付款,其他楼栋单栋楼达到主楼结构±0.00工程 完工后),每节点工程计划时间到期后,乙方上报 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和下一节点的进度计划报 给监理公司审查,付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5% (完成的工程进度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延 期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下月赶上后一起支 付)。签证变更按照当期已审定确认金额的50% 在进度款进行支付,剩余50%在工程结算款内支 付。材料调差部分在材料人工调差款签订补充协议 后,参照进度比例,同进度款一起支付,乙方应积 极配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施工图预算 并签定补充协议。如按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签订补 充协议,甲方将提高付款比例至应付进度款金额的 80%;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6个月内未能签订施工图 预算补充协议,甲方将按应付进度款金额的70% 向乙方予以支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8个月内未能 签订施工图预算补充协议,甲方将停止进度款支付 直至补充协议签订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施 工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上报完整资料(含工 程备案存档、竣工备案完毕)后支付到实际完 成工程量造价80%。如施工图转固已完成,提 高付款比例至实际完成工程量造价85%;
如施 工图转固未完成,降低付款比例至实际完成工 程量造价75%。整个项目一审结算完毕后支付到一审结算价款的90%。办理结算手续办理完毕(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及本合同约定其他条件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7%(提交结算价100%的发票)。剩余结算款总额的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的相关资料,甲方扣除相关应扣款项(如有)后,将剩余款项(如有)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为2年。
天津津滨开(挂)2019-5号地块大区总包
钱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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