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四期,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及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四期,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及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招标公告
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四期,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及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M*******
发布日期:2012年3月6日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四期,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及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
2、招 标 人: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天长市综合经济投资发展总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天长市经济开发区、二凤北路及千秋大道
2、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3、建设规模:
①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170200平方米,共3404套,其中高层1976套,多层1428套。
②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道路全长约2.2千米,道路红线45米,其中桥梁长约650米,跨度30米。
③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道路全长约4.1千米,红线宽度50米。
④上述三个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整体招标,原则上划分为两个标段,I标段为公共租赁住房;II标段为二凤北路(含桥梁一座)及千秋大道(南环路)III标段,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4、计划工期:I标段多层8个月,高层18个月,分两个验收期;II标段预计工期为:18个月,自进场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分两个验收期。
5、招标范围:按全套施工图纸(含三通一平)(费率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必须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应的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亿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I标段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第II标段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3、类似业绩:第I标段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建过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群体类似业绩;第II标段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建过合同价格不小于1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一个和跨度不小于30米的桥梁一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两个标段只招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投标人必须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提供两个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相符的项目负责人。
四、 本工程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实行资格后审。
五、 工程款支付
1、I标段工程开工前预付中标总价款1%的预付款(安全文明措施专项费用);基础全部完成后付至相应合同价款的10%;高层主体完成一半时付至相应合同价款的20%,多层、高层主体全部完成封顶后付至相应合同价款的3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相应合同价款的5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第12个月后1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5%;全部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10天内付至结算审核总价款的100%。由于本工程付款方式的特殊性,招标人同意给中标人(施工单位)一定的延期付款补偿金L,L=I*M*N*T,其中:L为补偿金额,I为补偿率按人民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上调40%,M为合同价,N为计算比例,T为补偿时间。具体为:①付至50%时,同时付第一笔延期付款补偿金L1,L1=I1*M*N1*T1,其中:N1=30%,T1=合同工期;②付至75%时,同时付第二笔补偿金L2,L2=I2*M*N2*T2,其中N2=45%,T2=12个月;③付至100%时,同时付第三笔延期付款补偿金L3,L3=I3*M*N3*T3,其中N3=20%,T3=12个月。
2、第II标段工程开工前预付中标总价款1%的预付款(安全文明措施专项费用);工程量完成20%时,付至合同价的5%,余下工程款采用3:3.5:3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次付款,付至合同价的35%;第三次付款在第二次付款后的第12个月,付至合同价的70%;第四次付款(剩余30%)在工程第二次付款后的第24个月付清。由于本工程付款方式的特殊性,招标人同意给中标人(施工单位)一定的延期付款补偿金L,L=I*M*N*T,其中:L为补偿金额,I为补偿率按人民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上调40%,M为合同价,N为计算比例,T为补偿时间。具体为:①第二次付款(30%)时,同时付第一笔延期付款补偿金L1,L1=I1*M*N1*T1,其中:N1=45%,T1=合同工期;②第三次付款(30%)时,同时付第二笔补偿金L2,L2=I2*M*N2*T2,其中N2=60%,T2=12个月;③第四次付款(30%)时,同时付第三笔延期付款补偿金L3,L3=I3*M*N3*T3,其中N3=25%,T3=12个月。
六、 执行清单计价依据、标准: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现行最新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政策性调整文件。
(2)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现行最新规范标准、相关配套文件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工程类别,取费费率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的取费费率上限执行(限制竞争费用除外),计算取费费率和工程造价,工程预算造价由中标方提供并经双方协商认可为准,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市审计局审计结论乘以(1-下浮费率)为准。
(3)材料价格确认:材料价格以建设期(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日),按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天长市工程材料信息价的平均价格计算(其中钢材价格按主体施工期间的信息价的平均价格)。特殊情况(如信息价中没有,或有但规格型号、品种档次未明确、不进入间接费取费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或设备)则由甲乙双方、跟踪审计及监理等单位采取招标的形式选择、确认供货商,标的达到规定标准的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确认供货商。招标以甲方为主导,甲方和乙方共同在市交易中心组织,及时进入招标程序,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原则上现款现货)、供货时间、保证金等条件;不得以分年度付款、延期付款或另加其它费用等方式招标,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通过招标确认的材料价格,在结算时不计算下浮率。各项材料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所有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质检认证凭证。
七、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2年3月7日起
2、获取方式: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天长市南市区
联系人:陈海涛
电 话:****-*******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
地 址:天长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陶文建
电 话:****-*******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天长市综合经济投资发展总公司(盖章)
地 址:天长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陈晓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盖章)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六楼西侧
联系人:孙庆成、王芳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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