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招标公告2020.06.0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招标公告2020.06.02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使用科室 |
2005C017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分子生物中心 |
2005C019 | 肝活检枪 | 消化病房 |
2005C020 | 冷链监控系统 | 儿研所 |
2001C243 | Western Blot电泳系统 | 小儿临床免疫研究室 |
2001C259 | 细胞计数仪 | 新生儿学实验室 |
2005N021 | 单面药架 | 药剂科 |
2005N024 | 16-17楼新生儿病房治疗室及配奶间传送口 | 新生儿疾病救治中心礼嘉 |
2001C235 | 双光纤冷光源 | 儿研所动物中心 |
2001N236 | 大小鼠尾静脉注射显像仪 | 儿研所动物中心 |
2001C245 | 普通光学显微镜 | 细胞与组织化学室 |
注:1.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请到我院设备处查看;2.我院采购项目编号具有唯一性,已报名同一项目编号的商家不用重复报名。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营业执照报名时请携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出具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廉洁保证书》(模板见附件1,报名时请携带)
2.医疗器械类特定资格条件(报名时请携带)
1)投标人为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境内代表机构认可的经销资格。
2)须具有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生产目录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及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6截至投标活动正式开始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设备处所作出的一切书面通知、修改、补充说明、答疑等内容,都是邀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方如对邀标文件有任何实质性疑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且该书面质疑文件必须在预定开标时间前至少72小时送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设备处办公室,否则,即视为完全放弃对邀标文件的质疑权利。如招标方认为上述质疑有回复必要,将以书面形式将回复内容通知所有投标方。
8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制作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收。
9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各投标人报名时需交纳投标押金人民币1000元。投标押金在各投标人正常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后予以退回。
2投标押金不予以退回情况:⑴无故不参与或未按时投标,投标押金不予退回;⑵撤销投标未在投标截止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押金不予退回。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2日-2020年06月0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设备处(六号楼一楼设备处办公室)
3联系人:胡老师,电话:***-********,E-mail:********7@qq.com
网址:http://user.qzone.qq.com/********7
4开标时间、地点详见邀标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020年06月02日
附件1
投标人廉洁保证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有关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等,我单位保证在参加贵院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不行贿、不给予或暗示给予贵院负责招标工作或相关部门人员任何不正当利益,并自觉抵制任何索贿、索要回扣、红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我单位没有遵守上述保证,自愿接受贵院按相关法规和医院规定给予的处理处罚。
特此保证!
投标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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