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公示
重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公示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 ||||
采购品目 | 服务类 | ||||
行业划分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项目内容 | 对涪江和綦江河(含蒲河)流域,按照《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分解落实污染控制等各项任务,以水质达到规划目标为需求编制水体达标方案,并进行项目设计与投资分析等,规划编制要点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总体要求、规划主要任务、规划项目与投资估算、政策措施等,年底需提交重庆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文本。 | ||||
采购预算 | ¥1,420,000.00 | ||||
供应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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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一是涪江和綦江河上的国考断面一直以来均是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开展监测工作,而且监测中心在2019年每个季度均对涪江、綦江河全流域进行了体检监测,该单位对涪江、綦江河流域水质情况最为了解,且有大量的水质历史数据支撑。2019年全年,监测中心经过现场调研,调查流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城市面源等污染状况,掌握了我市重点流域环境现状大量一手资料,并在重庆市所有重点流域共计布设6000余个断面,出动监测人员10000余人次进行全覆盖式的监测工作,通过系统的水体达标影响分析、水环境容量核算等手法,完成了濑溪河、临江河、璧南河等10条重点流域规划编制,此项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水处指导下开展,与管理需求联系紧密,具备充分的流域规划编写经验,是目前市内唯一符合条件的机构。二是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为市编办批复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市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财综〔2017〕70号)第二条第三款“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相关规定,监测中心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是根据渝财综〔2017〕70号文中第三条第(一)款“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可以将本部门服务事项按相关程序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作为财政预算批复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当执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组织实施。 |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20年6月3日- 2020年6月9日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周昌荣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袁新梁(外网使用)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财政部门单位名称 | 重庆市财政局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杨欢 | ||||
财政部门联系人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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