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志丹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2日17:0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05日08:30至2019年06月12日05: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02:30至2019年06月19日02: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02: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光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志丹县红都街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ADDB565B419487A"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终: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志丹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YA-ZD-ZBCG-2019-033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城镇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志丹县红都街67号
联系人:贾锋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袁光荣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更换县城区水景观橡皮坝坝带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县城区水景观建成并投入使用已达8年,橡皮坝坝带已到更换年限,加之严重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为使县城区水景观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现需对4号橡皮坝和2号橡皮坝副坝坝带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 修缮工程
采购预算: 78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2017(或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银行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 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无在建承诺书);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10.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5 08:30:00至2019-06-1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购买只需提供身份证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9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9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中段加气站对面枣园公园C区5栋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6850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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