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橡胶坝工程招标公告
辛集橡胶坝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县辛集橡胶坝工程招标公告
沂南县辛集橡胶坝工程已经市政府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新建橡胶坝及管理房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临沂市沂南县辛集镇附近的沂河上。
3、工期日历天数:90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同类工程三项以上施工经验(单项工程跨度不低于350米,坝高不低于3.5米),均可对上述工程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2年3月6日—3月12日17:00时前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同时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
1、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要求壹级且专业对口)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五大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11、外地企业进鲁备案证明(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沂南县辛集橡胶坝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2年3月12 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沂州路与金三路交汇处御园金鼎A二单元2501
联 系 人:顾文静
联系电话:0539--*******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山东省沂南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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