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江两岸农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一期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渌江两岸农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一期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株县发改核字[2010]1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和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
3.工程名称:渌江两岸农村土地整治开发项目一期绿化工程
4.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渌江风光带滨渌大道,一标段:绿化工程1-3区,投资约960万元;二标段:绿化工程4-7区,投资约1170万元。
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 期: 60日历天
施工投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乔木95%、灌木98%、草皮100%,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
报名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一、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县外施工投标人应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的施工企业。每个企业只能报一个标段。
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并携带①资质证书副本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④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技术负责人的证件上所注明的工作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时,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0]318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⑴。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同时递交三份复印件。
入围方式: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第九条相关规定确定入围投标人。
监理投标人要求: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报名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携带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资料(三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前来报名:(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同时递交三份复印件。
注:依据株建联字[2010]4号文的规定,外地(市)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办理好入株备案登记手续。每个企业只能报一个标段。
报名时间:2012年 3 月 9 日、12日、13日、14日、15日止。
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
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县政务中心招标局窗口。
招标代理:株洲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利华(招标单位) 联系电话:137*****447
联系人: 王萍 联系电话:139*****048
监管单位: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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