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81北永线左幅及右幅部分路段路面改善工程(左幅K49+970~K56+820,右幅K51+200~K52+460、K54+510~K54+950)招标公告

S381北永线左幅及右幅部分路段路面改善工程(左幅K49+970~K56+820,右幅K51+200~K52+460、K54+510~K54+95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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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81北永线左幅及右幅部分路段路面改善工程(左幅K49+970~K56+820,右幅K51+200~K52+460、K54+510~K54+950)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81北永线左幅及右幅部分路段路面改善工程(左幅K49+970~K56+820,右幅K51+200~K52+460、K54+510~K54+950)已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花府14届98次〔20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公路改善工程,工程位于花都区赤坭镇,路面总长6.85公里(起点桩号为K49+970,设计终点桩号为K56+820),宽度23.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km/h,车流量约6364辆/昼夜,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内容是对原有混凝土路面进行改善,在原有路面加铺平均20cm厚的5%水泥稳定碎石调平层和26cm厚的水泥混凝土面层、新设中央防撞栏和增设路缘石、低填路段排水及边坡植草防护等。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

标段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F

路面工程

本工程不分标段

起讫桩号: K49+970~K56+820

6.85

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自2009 年 1 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止(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5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2年 3月9日至 2012 年 3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①]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②]、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或标段类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或标段类别)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或标段类别)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2日10时 30分[③],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 30分至10时 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址: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交通局大楼

邮政编码:510800

联 系 人:房先生

话:***-********

真:***-********

招标代理: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邮政编码:510800

联 系 人:文小姐

话:***-********

真:***-********

2012年 3 月8 日


[①]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②]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③]资格预审文件自开始发售之日起至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天。

[④]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招标公告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国家项目指定媒体包括《中国日报》、 《中国经济导报》 、 《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省管项目,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指南方日报、民营经济报、广东建设报和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其中国家审批的本省项目和省审批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附件:
招标公告-( S381北永线左幅及右幅部分路段路面改善工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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