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太子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金鸥湖)蓄水陂建设工程
(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1]28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对增城市太子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金鸥湖)蓄水陂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太子森林公园森林消防(金鸥湖)蓄水陂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江街太寺坑林场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蓄水混凝土坝1座,坝长49米,宽15米,高12米,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100年一遇洪水校核,山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建设蓄水混凝土坝1座,坝长49米,宽15米,高12米,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标准,100年一遇洪水校核,山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具体内容见招标图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226.056579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 年3 月 1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 年3 月 15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5: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九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附其有效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原件备查)。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通过工商年审。
3、投标人均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通过最近资质年审的企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注册及在册人员;已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不得申请担任本项目。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和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10、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12、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主要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在册员工,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有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原件备查),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13、企业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企业2009、2010年连续两年盈利,没有偷税、漏税情况(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15、投标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截止时间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根据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关于工程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8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