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

自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ZGWZ2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格尔木到库尔勒铁路(青海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省范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5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藏铁路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作为招标牵头人,对己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62日~2020年66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原件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

4.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于2020年66日17时00分前联系招标人获取技术规格书。

5.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6231400分至14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23143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南路32号

联系人:马广军、王欢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2020年62


附表1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 位

数量

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期

备注

GK-DL-01

电力专业备品备件(设备)

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2. 生产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要求。

3. 销售商(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中国总代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也可),同时授权人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格库铁路(青海段)沿线电力工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2020年6月30日前

GK-DL-02

电力专业备品备件(材料)

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2. 生产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要求。

3. 销售商(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中国总代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也可),同时授权人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格库铁路(青海段)沿线电力工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2020年6月30日前

GK-DL-03

电力工区安全防护用品

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2. 生产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要求。

3. 销售商(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中国总代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也可),同时授权人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如2019年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7年~2018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格库铁路(青海段)沿线电力工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

2020年6月30日前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传真)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申请投标内容

及包件号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铁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