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大门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监区大门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XSB********401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宜兴监狱的监区大门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450万元
2.2结构类型:/
2.3招标范围:(1)综合布线(电线管不在本次范围);(2)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
(3)安防系统设备及电源和控制线敷设(电线管不在本次范围);(4)新监控中心设备及老机房搬迁费用;(5)有线电视设备及线缆敷设(电线管不在本次范围);(6)应急指挥中心设备及管线敷设;(7)机房装饰、供电系统、防雷系统及集中集中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8〕系统综合集成以及和省局联网。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4月 至2012年6月
2.7工程地点:宜兴市张渚镇芙蓉寺地段
2.8合同估算价: 约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 1 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8)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外企业不作要求,但中标后必须按宜建(2010)128号文件办理单项备案手续;
(9)企业持有《备案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或《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备案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或《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授权委托书(10)投标保证金票据。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15日,本公告为重新公告。
附件:
江苏省宜兴监狱监区大门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综合评估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技术标总分为25分,商务标总分为75分。
六、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及售后服务(占14分);投标人信誉及业绩(占5分);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占6分)。
七、技术标具体采用以下评分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14分)
1、评分要点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9)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措施;0.5分
1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5分
11) 详细项目培训计划。(1分)
12) 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备。(0.5分)
13) 售后服务响应及维修时间保证等措施。(0.5分)
14) 定期寻访制度等具体措施。(0.5分)
15) 其它实质性承诺(提供详细的承诺方案,并提供相关清单等)。(1分)
16) 故障应急处理措施。(0.5分)
说明:
①对不同技术标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评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的电子版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评审以电子版为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③评标委员可以对投标项目经理就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有关内容进行询标。
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分项叙述情况并结合询标结果按下列幅度打分:90%≤优<100%;80%≤良<90% ;60%≤中<80% ;30%≤差<60% 。
2、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得分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和质保及售后服务最终得分为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投标人信誉及业绩(5分)
⑴资信等级(在有效期内);0.3分
A级0.1分,AA级0.2分,AAA级0.3分。
⑵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在有效期内);0.3分
获得县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0.1分,地市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0.2分,省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0.3分。
⑶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0.3分。
⑷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1分。
⑸优质工程(单独得奖的智能化工程)(最多提供2只);3分
县级优质得0.5分/只(有效期2年),获地市级优质得1分/只(有效期3年),获省级优质得1.25分/只(有效期4年),获国家级优质得1.5分/只(有效期5年)。
(6)安全文明工地(单独得奖的智能化工程) (最多提供2只);1分
县级0.15分/只(有效期2年),地市级0.25分/只(有效期3年),省级0.4分/只(有效期4年),国家级0.5分/只(有效期5年)。
(三)投标项目经理业绩(6分)
⑴投标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0.5分,没有得0分。
⑵优质工程(单独得奖的智能化工程) (最多提供2只);3分
县级优质得0.5/只(有效期2年),获地市级优质得1分/只(有效期3年),获省级优质得1.25分/只(有效期4年),获国家级优质得1.5分/只(有效期5年)。
⑶安全文明工地(单独得奖的智能化工程) (最多提供2只);1.5分
县级0.2分/只(有效期2年),地市级0.4分/只(有效期3年),省级0.6分/只(有效期4年),国家级0.75分/只有效期5年)。
⑷优秀项目经理;1分
地市级0.3分(有效期1年),省级0.5分(有效期2年),国家级1分(有效期3年)。
3、信誉和业绩评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上述“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⑵企业或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文明工地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④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发放的优质工程文件和获奖证书(必须同时提供)。
⑶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得分项,不得重复计分(投标项目经理“有无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除外)。例如: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目,只计取最高得分项;已计取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得分,其业绩不再在企业业绩部分得分;已计取优质工程得分,不再计取安全文明工地得分;但投标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在计取其他得分项后,仍可在投标项目经理“有无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计分。
⑷“类似工程”是指4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
八、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商务标按最低价法进行详细评审。
1、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2、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九、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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