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水电站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龙宫水电站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安顺市龙宫水电站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YT-2012-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龙宫水电站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安西区发改发【201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顺市龙宫风景区内。
2.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为引水式电站,由引排水系统、发电厂房及附属工程组成。
2.3计划工期:七个月。
2.3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遗书的所示内容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10日至 2012 年 3 月1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在贵州亚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市直机关19号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贵州亚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亚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龙宫风景名胜区 地 址:安顺市市直机关19号楼
联 系 人:沈德毅 联 系 人:罗韵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2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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