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0-06-03]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湖南阳光-YF2020-00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依据宜丰县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就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湖南阳光-YF2020-001
2.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2万元
5.服务地点:宜丰县城区金领国际小区、电力花苑小区、翠竹御景小区
6.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设计与编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与收集,相关配套硬件设备的配置(分类收集亭、垃圾分类桶、家庭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积分兑换机、宣传栏、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等)、人员配置、服务范围内垃圾分类的宣传与指导以及项目的运营与管理。
7.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8.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
(7)其它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竞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及报名:
①竞标人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 ②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及未列入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④竞标人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⑤投标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开标日前半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⑥竞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的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各竞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所列资质同时也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拟竞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06月10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进行报名登记,将本公告中“特别提醒”(①至⑥)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yfhnyg@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对报名资料并领取报名回执单(本项目同时接受现场报名),磋商文件通过邮箱发送,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2000元 , 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应注明招标编号、竞标人名称)。
开户名称: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耶溪支行
帐号:143*****040008143
2、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授权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送达投标文件,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不戴口罩、现场不配合信息填报或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大厅,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女士
联系电话:181*****613
七、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竞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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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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