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3采购预算:贰拾万元人民币
1.4标包划分:无
1.5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响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5.1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获取地点: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图文楼124办公室
5.3携带资料:
(1)提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提供2019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缴纳凭证;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装订成册的清晰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上路81号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指导中心
6.3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七、
招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0年6月3日至5日17时前)。
八、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晴
联系方式:187*****09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上路81号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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