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河堤防工程(胶州市)一期施工(右3标段)招标公告

大沽河堤防工程(胶州市)一期施工(右3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 2012-03-09 08:00:00 编号: SL********9S3
工程名称: 青岛市大沽河堤防工程(胶州市)一期施工(右3标段) 招标方式: 公开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等级: 其他
工程地点: 大沽河胶州段 计划工期(天): 229
工程规模:预计造价(元): ********
资金来源: 按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大沽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筹措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生态林业观览园南至河西屯北高压线,中心桩号:100+800-103+650堤防桩号:104+000-107+200,长度3.2公里,涵闸:4座(2座单孔,2座三孔),南庄橡胶坝引水闸1座,堤防路口:3处,护险桩号:28+728-31+100,长度2.372公里,清淤长度2.85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投资【2011】678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董淑臻 ********6158
招标代理: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矫国圣 132*****247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29(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图纸押金: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
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报名条件:/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近五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海堤加固等堤防工程
公告特别说明: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4)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报名所需材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2年3月16日9时-2012年4月5日16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各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图纸费500元,购买时缴纳。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勘察现场时间2012年3月23日9时,地点为胶州市水利局;拟开标时间:2012年4月6日,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应委托具有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的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活动;开标时均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青岛市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原件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十二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3. 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4.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水利企业应提供当地市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6.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主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须持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7.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右三标段80万元整,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缴纳。缴纳时间为开标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8366。8、施工承包应实行“五大员”管理办法,即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公司质量终检员、现场施工员必须是施工单位在册职工,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不得随意更换、离岗,并提交社保证明。9、投标单位最多可投报其中任意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招标报名期限: 2012-03-09 09:00:00 -- 2012-03-15 17: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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