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TA********5
工程名称 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招标人名称 东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100008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TA********501 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公开招标 22000 2011-12-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3月9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3月26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9月26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1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东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资格后审)
1、东台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已经东发改投【2011】116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陵路西、庆丰路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8万㎡,约2.2亿元
(3)工期:540日历天 (4)质量标:合格
4、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工程一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1#、2#、3#、5#、6#、7#、8#、12#、13#楼、地下汽车车库工程土建(不含桩基)和水电安装、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防雷设施、信报箱、号牌等;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室外给排水、道路、安防监控系统、景观、电气等各类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其中室外排水、道路部分施工范围详见图纸相应标注部分)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400万元人民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负责过11层(不含10+1层)及以上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负责过不小于5万m2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竣工)。
(4)提供2012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中任意一天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对账单。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中标 。
7、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上查阅招标文件,并于二○一二年三月九日九时至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十八时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光盘 100 元/张,售后不退。
8、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缴纳人民币壹佰万元诚信保证金(现金缴纳或购买人本人的银联卡刷卡),购买人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重新购买和缴纳诚信保证金)。
9、原2011年1月18日发布招标文件(编号:DZW[2012]A018/026)作如下修改和说明:
①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和第8.1款澄清、修改、补充时间修改为:2012年3月14日11时前网上提交;2012年3月14日18时后网上获取;
②原招标文件中9.5款第(9)项修改为:提供2012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中任意一天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对账单。(加盖银行机构章,否则无效),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中装订复印件;
③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第17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2年3月16日15时00分。
④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15时00分
⑤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修改为:
地下汽车库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约定额的50%(其中地下室基础底板浇筑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30% ,地下室剪力墙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10%,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10% ),在主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支付至审定额的80%,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算,第三年底支付至审定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结清全部价款。
地下汽车库部分以外部分:根据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台市政府公共工程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6]93号文规定,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约定额的50%(其中各建筑单体基础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15% ,各建筑单体主体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30%,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不包含因拆迁迟缓等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全部竣工并经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50%),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支付至审定额的80%(其中小区绿化苗木部分按成活苗木数量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苗木,不予付款。小区绿化因不正常管护造成的代管费用和安防监控工程二年内不能正常运行的代修费用,在工程款中扣减),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算,第三年底支付至审定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结清全部价款。
履约担保金在基础完成返还50%,各住宅楼主体完成返还40%,各住宅楼全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返还10%(均无息,不包含因拆迁迟缓等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
⑥其他仍按2011年1月1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注:关于本工程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答疑文件和2012年3月6日发布的补充说明文件仍然有效。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邮 箱:dtzbtb@163.com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3月9日至 2012年3月13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3月9日至 2012年3月13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1
东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资格后审)
1、东台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已经东发改投【2011】116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盐城伟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陵路西、庆丰路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8万㎡,约2.2亿元
(3)工期:540日历天 (4)质量标:合格
4、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工程一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1#、2#、3#、5#、6#、7#、8#、12#、13#楼、地下汽车车库工程土建(不含桩基)和水电安装、强电和弱电系统、消防系统、防雷设施、信报箱、号牌等;东台市通新安置区二期室外给排水、道路、安防监控系统、景观、电气等各类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其中室外排水、道路部分施工范围详见图纸相应标注部分)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400万元人民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负责过11层(不含10+1层)及以上高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负责过不小于5万m2小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已竣工)。
(4)提供2012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中任意一天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对账单。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中标 。
7、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上查阅招标文件,并于二○一二年三月九日九时至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十八时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光盘 100 元/张,售后不退。
8、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缴纳人民币壹佰万元诚信保证金(现金缴纳或购买人本人的银联卡刷卡),购买人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重新购买和缴纳诚信保证金)。
9、原2011年1月18日发布招标文件(编号:DZW[2012]A018/026)作如下修改和说明:
①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和第8.1款澄清、修改、补充时间修改为:2012年3月14日11时前网上提交;2012年3月14日18时后网上获取;
②原招标文件中9.5款第(9)项修改为:提供2012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中任意一天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存款余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银行对账单。(加盖银行机构章,否则无效),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中装订复印件;
③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和第17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2年3月16日15时00分。
④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2年3月16日15时00分
⑤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修改为:
地下汽车库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约定额的50%(其中地下室基础底板浇筑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30% ,地下室剪力墙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10%,地下室顶板浇筑完成支付合同约定额的10% ),在主体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支付至审定额的80%,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算,第三年底支付至审定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结清全部价款。
地下汽车库部分以外部分:根据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台市政府公共工程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6]93号文规定,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约定额的50%(其中各建筑单体基础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15% ,各建筑单体主体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30%,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不包含因拆迁迟缓等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全部竣工并经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50%),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按经审计确认的财务决算,支付至审定额的80%(其中小区绿化苗木部分按成活苗木数量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苗木,不予付款。小区绿化因不正常管护造成的代管费用和安防监控工程二年内不能正常运行的代修费用,在工程款中扣减),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算,第三年底支付至审定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结清全部价款。
履约担保金在基础完成返还50%,各住宅楼主体完成返还40%,各住宅楼全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返还10%(均无息,不包含因拆迁迟缓等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
⑥其他仍按2011年1月1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注:关于本工程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答疑文件和2012年3月6日发布的补充说明文件仍然有效。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邮 箱:dtzbtb@163.com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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