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X射线探伤实验室辐射安全防护安装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X射线探伤实验室辐射安全防护安装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我分院在建福建省特殊钢及钢结构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因X射线探伤实验室实际需要,需要对X射线探伤实验室加装安全防护,保证辐射安全,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1间X射线探伤实验室的辐射安全防护安装工程,实验室X射线装置型号XXQ3005,管电压300KV,管电流5mA。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包括X射线探伤实验室的辐射安全防护设计、

施工及后期维护,具体工程量清单及要求见附件。(注:本项目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由招标人前期委托福建华消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完成,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为人民币8000元,由中标人与施工单位结算。)

4、质量要求: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及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二、项目招标控制价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25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工程相似的成功案例;

4.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X射线探伤实验室辐射安全防护要求

X射线探伤室实验室辐射安全的防护要求:

1、X射线探伤室墙和入口门的辐射屏蔽应同时满足:

a)人员在关注点的周剂量参考控制水平,对职业人员不大于100μSv/周,对公众不大于5μSv/周。

b)关注点最高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大于2.5μSv/h。

2、探伤室顶的辐射屏蔽应满足:

a)探伤室上方已建、拟建建筑物或探伤室邻旁建筑物在自辐射源点到探伤室顶内表面边缘所张立体角区域内时,探伤室顶的辐射屏蔽要求同上述3中的要求。

b)对不需要人员到达的探伤室顶,探伤室顶外表面30cm处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通常可取为100μSv/h。

3、探伤室应设置门-机联锁装置,并保证在门(包括人员门和货物门)关闭后X射线装置才能进行探伤作业。门打开时应立即停止X射线照射,关上门不能自动开始X射线照射。门—机联锁装置的设置方便探伤室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离开探伤室。

4、探伤室门口和内部应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应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室内人员安全离开。“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5、照射状态指示装置应与X射线探伤装置联锁。

6、探伤室内、外醒目位置处应有清晰的对“预备”和“照射”信号意义的说明。

7、探伤室防护门上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探伤室内应安装紧急停机按钮,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按钮的安装,应使人员处在探伤室内任何位置时都不需要穿过主射线束就能够使用。

9、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域,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3次。

10.配置3个摄像头,像素不低于200万,摄像头内存容量不小于2T。

五、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六、工程费用及合同承包方式

本项目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为182500元,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述内容的总价。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即包含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设备价款、辅材、运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保修费、管理费、配合费、风险费、税费等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了本项目实施期间的政策、市场等风险因素。投标人的报价若高于控制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工期及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1、工期:30个日历天,以招标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2、质保期:1年,以工程竣工之日开始计算。

3、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达到投标文件中全部技术要求,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正式增值税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合同总价90%的工程款,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到期后支付。

八、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包括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次工程相似的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22号)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婉惠****-*******

3、监督电话:****-******* 联系人:庄舒培

********085539_2709.doc" target="_blank">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要求.doc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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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安全防护 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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