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2012年流标第一批设备材料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公告

电力公司2012年流标第一批设备材料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集中招标新疆电力公司2012年流标第一批设备材料招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集中招标
新疆电力公司2012年流标第一批设备材料招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XJDL2012-L01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集中招标新疆电力公司2012年流标第一批设备材料招标(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GW-XJDL2012-L01-01


水泥电杆


GW-XJDL2012-L01-02


铝包钢绞线


GW-XJDL2012-L01-03


电力电缆


GW-XJDL2012-L01-04


电缆附件


GW-XJDL2012-L01-05


光缆


GW-XJDL2012-L01-06


线路金具


GW-XJDL2012-L01-07


绝缘子


GW-XJDL2012-L01-08


变压器


GW-XJDL2012-L01-09


交流断路器


GW-XJDL2012-L01-10


电压互感器


GW-XJDL2012-L01-11


绝缘母线


GW-XJDL2012-L01-12


熔断器


GW-XJDL2012-L01-13


避雷器


GW-XJDL2012-L01-14


组合互感器


GW-XJDL2012-L01-15


组合电器


GW-XJDL2012-L01-16


电能量采集终端


GW-XJDL2012-L01-17


交换机


GW-XJDL2012-L01-18


视频监控系统


GW-XJDL2012-L01-19


光传输


GW-XJDL2012-L01-20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


GW-XJDL2012-L01-21


稳定控制装置


GW-XJDL2012-L01-22


继电保护柜


GW-XJDL2012-L01-23


电能表屏


GW-XJDL2012-L01-24


保护插件


GW-XJDL2012-L01-25


带电作业车


GW-XJDL2012-L01-26


生产车辆


GW-XJDL2012-L01-2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原则上不接受国内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分销或特殊销售体制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近五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近五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近五年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2)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3)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4)首次参加疆内开关柜、真空断路器以及环网柜投标的厂商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新疆电力公司2012年批次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招标文件的购买事项:
(1)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10:30,地点为新疆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大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上)为2012年3月30日上午10:30。
5.2 本次投标以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为主;两者缺其一,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请于2012年3月29日10:30-16:00(北京时间),2012年3月30日9:30-10:30递交到新疆新能物资大厦六楼多功能大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http://www.bidcenter.com.cn”及“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 (https://www.xjxnwz.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
邮 编: 830013
网 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 工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开户名称: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554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斌 金玲(一次设备及营销类物资) 张奎(二次设备及技改类物资)苗杰(材料类及通讯类物资)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WL*******@163.com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联系人(电汇底单传真确认人):何 山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购买确认人:王千菘 电 话:****-*******

2012-3-10

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35KV避雷器
(1)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内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 500台;至少200台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避雷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35kV变压器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35kV电压等级的(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变压器的销售业绩不少于50台;这些设备至少有1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变压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35kV断路器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100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的断路器的销售业绩;这些设备至少有10台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断路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4.35kV开关柜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至少有100面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00面。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开关柜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5.35kV隔离开关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200组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隔离开关的销售业绩;这些设备至少有20组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隔离开关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6. 35kV互感器(含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至少有50台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互感器的销售业绩;这些设备至少有10台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运行了三年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互感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7.10(20)kV油浸式配变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油浸式配变变压器至少有100台(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10kV电压等级的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1000台。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变压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8.10(20)kV干式配变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干式配变变压器至少有50台(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台。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变压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9.10(20)kV非晶合金配变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非晶合金配变变压器至少有30台(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销售业绩达到300台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变压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0.10(20)kV柱上开关(含负荷开关和断路器)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柱上开关至少有20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销售业绩为200台及以上。
(2)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断路器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1.10kV开关柜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至少有50面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500面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开关柜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2.10-35kV环网柜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至少有30面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面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环网柜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3.10-35kV电缆分支箱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内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为100面及以上;且至少有30面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分支箱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4.10(20)kV美式箱变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美式箱变至少有10台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200台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美式箱式变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5.10(20)kV欧式箱变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欧式箱变至少有10台(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供货业绩200台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欧式箱式变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6.35kV及以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含保护、含自动装置含电能表柜、含保护试验电源柜、五防)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 30套及以上;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动模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17.35kV变电站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 30套;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18.35kV-110kV变电站通信直流电源系统及蓄电池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 30套;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19.变电站图像监控装置
(1)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 30套;至少1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20.10-35kV电力电缆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300km,这些产品至少有100km具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不超过五年且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21.10-35kV电缆附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各种类型附件累计销售业绩不得少于500套;至少50套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工程中,有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附件订货业绩、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22. 10kV架空绝缘线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300km,这些产品至少有100km具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不超过五年且报告中电缆导体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的电缆导体截面。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备例行试验所需的试验设备。
23.10-110kV线路用角钢塔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00吨,且至少1000吨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证。
(5)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铁塔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角钢塔生产装备要求:
具备角钢及板材自动生产线;
具备焊接探伤等无损检测设备;
具备12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
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大跨越和钢管塔的生产装备要求,除满足角钢塔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剪板机、12米长或两台6米长的折弯机、数控相贯式切割机;
具备可处理12米长钢材的火焰自动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
具备相应根开的钢管塔立式组装条件。
24.10-110kV线路用钢管塔、杆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00吨,且至少800吨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证。
(5)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铁塔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
钢管杆的生产装备要求:
具备剪板机、12米长或两台6米长的折弯机;
具备可处理12米长钢材的火焰自动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
具备焊接探伤等无损检测设备;
具备12米长度构件的热镀锌能力;
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25.钢芯铝绞线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吨,且至少100吨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生产装备满足以下要求:具有铝线高速拉线机(可收绕Ф630mm的收线盘)并有良好的拉线润滑系统;具有绞制54根铝线能力的630型三段框式绞线机,配有良好的预扭装置和铝单线张力调整装置;具有铝线冷压焊接机及其配套模具;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导线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6.钢绞线、铝包钢绞线等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吨,且至少100吨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且具有绞制19根钢线的绞线机;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导线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7.35-110kV线路用玻璃绝缘子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10000片;至少5000片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盘形绝缘子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8.35-110kV线路用复合绝缘子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5000支;至少3000支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复合绝缘子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9.35-110kV线路用瓷绝缘子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10000片(支);至少5000片(支)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的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瓷绝缘子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0.10-110kV线路用OPGW光缆(含ADSL)
(1)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km,且至少300km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产业部或信息产业部指定机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专用通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5)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光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1.SDH光传输设备
(1)投标产品须具有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投标产品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套,至少2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32.调度交换机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3)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30套,至少1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
(4)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33、电表箱
(1)投标商的注册资本金应在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
(3)投标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的试验报告。
34、线路金具
(1)投标厂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500万元。
(2)预绞式导、地线防振锤:参加本次投标的厂家须提供相同电压等级或高一电压等级的,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电晕及无线电干扰试验报告》、《预绞式防振锤功率特性试验报告》、《预绞式防振锤握力试验检验报告》。
35、采集终端特殊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企业必须是国家电网公司不信任名单之外的企业,并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投标人必须取得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2008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单位投标设备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及信誉要求;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的能力;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招标所提交的交货期时最大生产能力,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不可以大幅度超过自己的饱和生产能力,否则将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9)投标人应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次中标设备所需设备、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投标人不可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
(10)近3年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各省级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1)专变采集终端投标人三年内同类产品最终客户销售业绩不得低于2万台。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期间的最终销售业绩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以及中标通知书所列数量为准;
(12)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的要求提供基于元器件应力法的可靠性预计报告;
(13)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的相关质量体系运行年度监督文件以证明质量体系运行正常;
(14)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列表,包括设备生产商、型号、数量、功能等信息,该材料至少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企业制造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
(1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主要元器件的清单,若有外协元件,还应提供相应外协元件的质量控制文件及采购合同。通信元件必须具有无委会入网许可证;通信器件必须具有行业认证报告;
(16)投标人需要提供属于本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证书及专利证书等;
(1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网电科院出具的按照国家电网科〔2009〕1393号“关于印发《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等标准的通知 ”要求测试的的全性能检验合格报告,未在招标单位备案的需要提供原件,按照通讯方式分别提供专变采集终端的全性能试验报告,三相四线与三相三线不同的采样方式只须提供其中一种既可。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号注册登记证;
(18)投标人应按“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要求逐项填写及提供相关内容;
(19)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20)投标人按投标产品型号规格提供相应样品,样品必须是投标方自主产权且自行研发生产的产品,提供贴牌产品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废标条件)。所提供样品由招标单位封存,在投标人产品到货后将抽取到货设备与投标样品进行比对,并将抽取的到货设备送相关部门检测;
(2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按照Q/GDW375.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Q/GDW375.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型式规范:集中器型式规范》的最新产品;
(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具备生产流程说明及生产工艺重要环节详细介绍和所使用到的设备及先进性。
(23)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相关情况的视频光盘,视频内容应包括投标人简介、现况及发展趋势、企业优势、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生产、检测设备等,应具备解说语音,并能证明投标文件内容为宜。
36、配电箱
(1)投标商的注册资本金应在2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

附表:资质业绩水平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注册资本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注册资本


基本业绩(近五年)


万元


三年供货


三年运行


一年运行


1


35kV及以下避雷器(只)


800


500


200



2


35kV主变压器(台)


1000


50



10


3


35kV断路器(台)


1000


100


10



4


35kV开关柜(面)


2000


300


100



5


35KV隔离开关(组)


3000


200


20



6


35KV互感器(台)


1500


50


10



7


10(20)kV配电变压器(台)
油浸


1000


1000


100



8


10(20)kV配电变压器(台)
干变


1500


500


50



9


10(20)kV配电变压器(台)
非晶合金


1500


300



30


10


10kV柱上开关(台)


3000


200


200



11


10(20)kV开关柜(面)


2000


500


50



12


10(20)kV环网柜(台)


3000


100


30



13


10(20)kV分支箱(台)


3000


100


30



14


10(20)kV美式箱(台)


2000


200


10



15


10(20)kV欧式箱(台)


2000


200


10



16


35变电站综合自动化
含保护
含自动装置含电能表柜含保护试验电源柜(套)


2000


30



10


17


变电站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套)


1000


30



10


18


变电站通讯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套)


1000


30



10


19


变电站图像监控装置(套)


800


30



10


20


10-35kV电力电缆(千米)


2000


300



100


21


10-35kV电缆附件(套只)


1000


500



50


22


10(20)kV架空绝缘线(千米)


1500


300



100


23


10-110(66)kV线路用角钢塔材(吨)


1000


3000



1000


24


10-110(66)kV线路用钢管塔、杆(吨)


5000


2000



800


25


钢芯铝绞线等(吨)


1500


500



100


26


钢绞线、铝包钢绞线等(吨)


1500


500



100


27


35-110(66)kV线路用玻璃绝缘子(片支)


1500


10000



5000


28


35-110(66)kV线路用复合绝缘子(支)


1500


5000



3000


29


35-110(66)kV线路用瓷绝缘子(片支)


1500


10000



5000


30


110(66)kV线路用OPGW光缆(公里)


1500


1000



300


31


SDH光传输设备



500



50


32


调度交换机


2000


30



10


33


水泥电杆






34


线路金具


1500





35


配电箱


2000





36


单相电能表箱


2000





37


三相电能表箱


2000





38


集束导线






39


电能量采集终端


2000


2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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