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道蚊蝇招标公告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道蚊蝇招标公告
管道蚊蝇的采购公告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对管道蚊蝇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37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2 | 夏季灭蚊蝇用药 |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否 | 查看 | 29000 |
001品目:高效氯氟氰菊酯 1、数量 6000千克。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5%-10%;剂型:微囊悬浮剂;规格:1000克*12瓶/箱;随药配备喷雾器50个、一次性口罩600个、手套600副。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002品目:甲基嘧啶磷和菊酯类复配制剂 1、数量 4000千克。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甲基嘧啶磷和菊酯类复配制剂;含量:7%~10%;剂型:不限;规格:500克*20瓶/箱;随药配备喷雾器40个、一次性口罩400个、手套400副。 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003品目:吡丙醚 1、数量10000千克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吡丙醚 ,含量:0.5%;剂型:颗粒剂;规格:500克*20袋 / 箱;随药配备一次性口罩1000个、手套1000副。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004品目:1、数量 4000千克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菊酯类复配制剂 含量:4.5%-7%;剂型:水乳剂;规格1000克*12瓶/箱;随药配备小型弥雾机4台、一次性口罩400个、手套400副。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005品目:1、数量 3000千克 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高效氟氯氰菊酯,含量:5-7.5%;剂型:悬浮剂;规格:1000克*12瓶/箱;随药配备喷雾器30个、一次性口罩300个、手套300副。 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006品目:1、数量 2000千克 2、技术规格:有效成分:高效氯氰菊酯,含量:4.5%-6%;剂型:可湿性粉剂;规格:1000克*10袋/箱;随药配备喷雾器20个、一次性口罩200个、手套200副。3、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和农药登记证书(农药临时登记证书)。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3日09时00分起至 2020年06月09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将购买文件须携带材料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到邮箱:qxl@shundahui.com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3日至 2020年06月 29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13号
项目联 系 人: 张峻岭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项目联系人: 乔晓玲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 qxl@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顺达汇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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