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吴忠市人民医院对吴忠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1

1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吴忠市人民医院担负着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任务。根据自治区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自治区卫健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市及级医疗机构在6月底前须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我单位现有检测设备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马科,联系电话:138*****002)的DA3200核酸提取仪,此机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根据ABI7500平台研发生产。完全符合检测要求,在该检测设备上使用新冠病毒检测须搭配研发生产的专用核酸提取、扩增试剂。为满足现有监测设备的需要,我院需采购与我院现有设备配套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综上所述,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此能够采购唯一服务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一项条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结论

王金玉

吴忠市中心血站

高级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韩秀芝

吴忠市残联

高级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俞岩中

吴忠市财政局

中级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新冠提取试剂论证意见表(扫描件).doc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09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0、本项目采购人:

吴忠市人民医院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

联系人姓名:

杨添树

联系电话:

****-*******

11、采购代理机构: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98号

项目联系人:

袁瑞

联系电话:

****-*******

12、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吴忠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盛元东街76号

联系人:

周倩

联系电话:

139*****260

代理机构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6-02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检测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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