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普通货车挂牌转让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院普通货车挂牌转让招标公告
庆元县社会福利院普通货车挂牌转让公告
根据《浙江省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庆元县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庆元县社会福利院的委托,经庆元县财政局核准,对其车牌号为浙KH1475的长城CC1020A小型普通货车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ZCQ********
二、标的概况:2000年7月购置使用的长城CC1020A小型普通货车一辆,车牌号为浙KH1475,已行驶里程约13万公里,车辆外观漆面脱落,车辆内饰老化,车况一般,没有发生大的交通事故。车辆年检至2011年2月,保险至2011年8月。
在挂牌期间该车由出让单位负责保管,竞买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报名事项: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咨询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3月 22上午(工作时间),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路3号)咨询、办理报名挂牌登记手续。
3、资料费和挂牌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资料费100元,交后不退。挂牌保证金5000元(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帐号:***************。法人缴款需从基本帐户转入,自然人不限)。
五、挂牌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2年3月22日15时止(工作时间)。
六、转让起始报价:5800元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报价采用书面形式,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名、报价方式。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加价幅度:500元的整数倍数每次。
3、本次挂牌采取起始价加价挂牌形式,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竞买,在挂牌截止时间,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如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规则另定)。
4、报名时即要进行报价且报价必须高于(第一报名人可等于起始价)当前价位,否则报名无效。
5、受让方保证金不可转抵转让价款,于3日内付清全部价款,违约者将没收其竞买保证金;未竞得者在产权转让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保证金。
6、该车交易确认后,要求受让方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联系人李光泽0578-******* 周小敏 0578—*******
庆元县社会福利院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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