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委托,就龙游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OBZFCG2020-009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龙游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第三方技术服务 | 1 | 项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 30 |
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声誉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信用记录的使用
5.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3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身份),于2020年 6 月 3 日至2020年 6 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 -17:00以邮件形式发送到********00@qq.com邮箱进行线上报名。
2.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3.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4.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政采云”,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5.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以受理。
6.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14 日16:30时前(收到投标文件时间)将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U盘)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邮寄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七、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0年 6 月8日16:30前以书面邮寄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八、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0年6月9日 16:3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关注。
九、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15 日09:30时
开标地点:线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女士 131*****220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向阳世家小区68幢二楼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人:余女士 135*****714
十一、
十二、其他: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
4.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 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6.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 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 诉不予受理。
7.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格式自拟)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00@qq.com)。
8.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十三、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招 标 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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