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省安全生产责任险经纪顾问招标公告
开展我省安全生产责任险经纪顾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促进安全生产与保险业良性互动,我厅拟对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顾问开展比选工作, 诚邀符合参选要求的保险经纪机构参加保险经纪顾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情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海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经纪顾问比选。
(二)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三)评选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对应选人的应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四)应选文件开启地点:另行通知
(五)中选通知:当日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次日对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对未中选者不予通知。
(六)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纪顾问协议书
二、应选人资格
1、应选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资格;
3、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4、应选人必须在海南省境内设有营业机构;
5、按规定缴纳营业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险;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
7、参选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整体参选,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参选都视为无效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比选文件的领取
请应选人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持总公司或当地营业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比选文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选。
(二)应选文件的递交
请应选人于2020年6月16日17:00前递交应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应选文件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各应选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且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选人应将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3.信封应注明比选发起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应选人名称、应选人地址和有“在(应选文件中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应选人印章。
4.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比选发起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宏,联系电话: ********。
文件领取及递交地址: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603室(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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