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庄站点\夏堡粮站\奚斜粮站扩建招标公告

戴庄站点\夏堡粮站\奚斜粮站扩建招标公告


甲方: 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

乙方: 待定

为进一步完善如皋市粮食流通企业改革发展目标,拟对粮食收购绩效优良的戴庄站点\夏堡粮站\奚斜粮站进行改造修建。经协商现愿意乙方作为前述项目投资主体,按照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要求实施该项目并在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乙方在建成移交给甲方后,甲方以回购方式分期支付工程款,现初步达成投资建设框架协议,予以公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戴庄站点\夏堡粮站\奚斜粮站扩建项目

2、工程地点:如皋市

3、建设内容:戴庄站点:16M*52M散装粮平房仓共2幢;夏堡粮站:16M*80M散装粮平房仓共1幢;奚斜粮站:16M*80M散装粮平房仓共1幢。

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二、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于2012年3月20日开工,2012年6月17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指令为准)。乙方以合同总价的4%向甲方缴纳工期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返还(不计息)。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以合同总价的6%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返还(不计息)。

四、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

工程保修金为工程审计造价的5%,审计后从应付工程款中扣留,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按实结算返还(不计息)。

五、工程结算(回购价计算)

本工程结算执行现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关定额及省、市相关规定。

其中:1、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南通市市政工程补充计价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07版)、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南通市有关规定;计价办法执行(苏建价(2009)107号文)(浮动费率均按中间值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率,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均不计取。

人工单价根据苏建价【2011】812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工程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缺项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认质认价;

3、本工程统一按三类工程标准结算,凡取费标准实行浮动费率的一律取平均值。

4、本工程最终结算(回购)总价由如皋市审计局审定。

六、工程(回购)款支付

本工程按审计结果作为回购基数,回购期为四年,四年回购比例为3:3:2:2,首次回购时间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28天内按合同价款支付30%,然后每满一年按审计价和约定比例支付。

每次支付回购款的同时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付应付工程款利息,作为BT方式投资回报(计息起点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每次支取工程款乙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七、本工程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一周内,中标人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前期投资款,该款项自到甲方账户之日起,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60%计息。该款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一次性连本带息返还。

前期投资款到位后三日内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10%一次交完工期、质量保证金。如乙方不按期足额缴纳款项,甲方有权没收竞标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八、竞标条件

(一)竞标资质:

1、满足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项目。

2、企业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必须常驻工地组织施工。

3、项目经理本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的工程。

(二)如有悉数接受以上条件且符合竞标资质的企业,可在框架协议公示期内(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3月19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竞标保证金10万元。竞标保证金采用已入账的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付款人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中出票,否则拒收竞标报名资料。报名费:600元/份。

竞标保证金缴纳户名: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本工程前期投资款的一部分,未中标者定标后三天内返还竞标保证金(无息)。同时在公示期内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递交相关资审材料并报名。

公示期间若仅一家单位报名,则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与其进一步洽谈合作事宜,若有多家单位单位参与竞争,则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采取密封报价的方式,选择报价低、条件优惠的单位为合作单位。

(三)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本单位拟选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10、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11年的12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1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按顺序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原件带来核对。

联系人:夏志安:139*****908

发包人:如皋市粮食购销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如皋市城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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