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监狱监墙、大门维修改造的采购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盘锦监狱委托,对辽宁省盘锦监狱监墙、大门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2214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辽宁省盘锦监狱监墙、大门维修改造 |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 否 | 查看 | 1项 |
172*****539.7a68">监墙、大门维修改造、伸缩缝、防雷接地修复、巡逻通道加固、安装专用通道、安装防撞桩、安装破胎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 60日历天,因受疫情影响,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36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535,153.54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3)供应商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3日 8:30 时起至2020年6月10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文件领取可用非现场方式,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期内将报名材料发到代理公司邮箱,文件将以邮件形式提供。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 6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1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盘锦监狱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项目联系人:温迪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袁鹤铭、赵丽杰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lncht_01@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03
附件: *******b0ab97-7ec2" target="_blank">盘锦监狱监墙大门维修改造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