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法院审判法庭和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玛纳斯县法院审判法庭和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玛纳斯县法院审判法庭和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招 标 公 告

玛纳斯县法院审判法庭和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综(2012)3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2、招标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工程名称:玛纳斯县法院审判法庭和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0000㎡,框架结构,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5、建设地点:玛纳斯县凤城路南侧、规划永安路东侧、规划富强西路北侧、规划光明南路西侧。

6、招标范围:施工: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照明的安装;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7、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额2800万元,其中:拟申请国家及自治区投资900万元,原有办公及审判楼变卖800万元,县财政配套及自筹资金1100万元。

8、施工工期:计划2012年4月5日开工,2013年8月18日竣工。总工期501天(日历日)。

9、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评标办法:施工:采用 “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设招标控制价)。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4.报名成功的监理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成功的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当投标申请人在五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 10:00 时-2012年3月16日 19:30 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

招标人: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史友康 139*****65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昌吉市工商局五楼)

联系人:马金芬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玛纳斯县建设局招标办)2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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